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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食杂店买回的小食品中吃出头发消费者获得5倍赔偿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10月16日    关注度:     【字体: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李佳琪)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近日该中心接到部分消费者投诉,反映其所购买的食品因存在安全问题而产生纠纷。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纠纷时要保留凭证,商家有义务做到先行赔付。

  案例:7日,南岗区船舶电子大世界的业户李女士,通过电话在附近食杂店订购了几包袋装小食品,随后商家送货上门,李女士付款后便和妹妹开袋食用。李女士叙述说,她正在吃一袋销售价格为4元的麻辣牛肉小食品时,突然发现袋中有一根头发,顿时觉得恶心,于是将小食品拿到食杂店要求为其退货。食杂店销售人员表示,小食品袋中有异物与食杂店没关系,不予以退货,李女士可以与厂家联系解决,并称不知头发是不是李女士自己放进去的。李女士很气愤,坚决要求食杂店退货,但该店老板与店员推诿,不再理睬李女士。12日,李女士向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投诉,经该中心人员调查确有此事,通过协调,食杂店同意为李女士退货。按照相关法规,食杂店给予李女士食品原价格的5倍赔偿,李女士获赔20元钱。

  12315观点: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在无法获得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赔偿时,可以向一个相关第三人索赔,再由该第三人向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追偿。也就是说,商家有责任义务为消费者先行赔付,再与货源方联系赔偿,以免纠纷扩大化或不可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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