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公司(Wal-Mart Stores, Inc.)是一家美国的世界性连锁企业,提出“帮顾客节省每一分钱”的宗旨,实现了价格最便宜的承诺。
民以食为天,且不说价格是否便宜,就沃尔玛在国内四处“亮红灯”,事件不断,不得不让人质疑沃尔玛的信誉在哪里?
事件一、沃尔玛买米接连发现米虫 问题大米依旧在货架上
据金华晚报报道,8月中旬,张女士去市区沃尔玛超市购买了一袋香满园珍珠米,本想密封包装的大米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没想到食用时发现了米虫。“后来进行了掉换,这个米还是有问题,而且也还是继续在超市销售。”
更让张女士担心的是,过了一个多星期,她去该超市购物时,发现7月18日生产的香满园珍珠米依旧放在货架上待售。“不知道这些同一批次的大米是否会有小虫,万一有的市民不是很细心,买到问题米也没发现,那就麻烦了。
事件二、销售的月饼发霉 沃尔玛再遭十倍索赔
据南方网讯,本月11日,朱先生在东莞沃尔玛东湖花园店购买了两盒香港荣华月饼,翌日发现其中一盒月饼发霉,随后向超市方索赔十盒月饼,超市方昨日以“明知发霉”为由提议“退一赔三”。
朱先生随即向沃尔玛超市方和东莞消协投诉,并要求沃尔玛对其购买的发霉月饼作出“退一赔十”的赔偿。
朱先生透露:“超市方面开始时以我没能出示购物小票拒绝赔偿”,但朱先生认为,超市监控录像、消费银行卡账单还有发霉月饼条形码等都可作为证据。
十倍赔偿有难度
据悉,朱先生对发霉月饼投诉后,沃尔玛超市和香港荣华月饼经销商方面都多次协商,但仍然无法达成“退一赔十”的共识,截至南都记者发稿,超市方面仅同意“退一赔三”。
而此事件,去年也发生过,东莞消费者以购买到8瓶过期橄榄油将东莞沃尔玛告上法庭,要求10倍赔付。
消费者在与沃尔玛交涉赔偿时,商家称这8瓶油不是在该处购买,拒不赔偿。无奈之下,消费者将东莞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回货款770.8元,并且依据《食品安全法》赔偿7708元以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庭审时,沃尔玛代理人认为,购物小票不能证明油是在沃尔玛购买的,还质疑了消费者买橄榄油开发票动机不纯和饮食习惯不符合常理。今年2月1日,两方接受庭处调解,沃尔玛商场一次性赔付6000元,消费者撤诉。
事件三、沃尔玛超市: 霉变.过期食品仍上架销售
据中国质量报报道,9月10日接群众举报反映贵阳沃尔玛超市销售霉变、过期食品,当日记者即前往该市沃尔玛人民广场和沙冲路卖场进行暗访调查。
调查中记者发现,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国际卖场沃尔玛不仅兜售霉变、过期食品,且现场管理和售货人员服务素质也让人对“沃尔玛”这一国际品牌充满质疑。
在沃尔玛超市果蔬区,记者发现货架上有部分果蔬肉眼看已明显霉变,且变质的果蔬还散发出阵阵恶臭。令记者惊愕的是,现场销售人员竟然说:“怕什么,发点霉也是可以吃的。”
暗访中记者还发现,凡沃尔玛超市自行包装的食品其标签上只标注“包装日期”,却不注明“保质日期”,而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农产品)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沃尔玛这样的做法,是否暗示消费者这些食品永不过期,永远保质?这显然违背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记者在沃尔玛卖场还发现,工作人员在现场分装一款品名为 “夜郎蜂业”的蜂蜜,而现场卫生条件显然达不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而这些原本为大通装的蜂蜜,在分装到贴好标签的空瓶子内后,未经有关部门卫生检验便大摇大摆地上架销售了。
时下正值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在沃尔玛超市月饼销售区,记者观察发现,许多来自外省品牌的盒装月饼只在外包装盒上贴有QS标识、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的标签,而盒子里的月饼独立包装上则无QS标识、生产日期、厂家等标注。这不禁今人联想,供货商会不会“新瓶装老酒”、“以旧充新”,而最终损害的却是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作为一家具有国际知名度的超级大卖场,沃尔玛应该更加重视细节管理,特别是商品源头和现场的质量管理,但从记者现场采集的情况看,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销售人员,似乎对“质量”都显麻木,否则那么明显的腐烂变质食品,在眼皮底下怎能视而不见呢?沃尔玛对卖场商品质量的“漠视”其实是对消费者的“轻视”。
事件四、沃尔玛超市月饼“买一送一”,送的是啥不知道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贵阳市物价局多个检查小组对贵阳市内的沃尔玛超市人民广场店等经营场所进行中秋国庆节前价格检查,检查发现沃尔玛超市有涉嫌价格欺诈行为,将面临物价部门处罚。
在沃尔玛人民广场店,检查人员发现,超市内销售的礼盒装月饼,大都贴有“买一送一”标签。但是标签上并没有标明赠送的是何种商品。因此,执法人员认为,该超市所销售的礼盒装月饼存在价格欺诈问题。物价检查人员随即对该超市下达整改通知。
针对沃尔玛超市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表示将根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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