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长出了白白的霉菌。 本报记者 何秀摄
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何秀 实习生韦牡)“刚买的月饼,一打开发现竟然‘长毛’了,这事情太离谱。”9月7日,南宁市民黄先生致电本报,称他3日在南宁市某酒店买的月饼,距离保质期还有近30天,现在却全部发霉了。事后,经自治区消委会协调,黄先生获得了10倍的赔偿金。
9月3日,黄先生在南宁市长湖路一酒店购买了6盒礼盒装的月饼,其中3盒花费447元。当日,他将月饼全部送给客户。没想到,第二天他接到其中一名客户的电话,称月饼长了“白毛”,已发霉变质。黄先生赶忙将相同品种的另外两盒月饼要了回来,发现这些名为“紫翠蛋黄酥”的月饼上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霉菌。他查看月饼的生产日期,外包装盒上注明为2010年8月16日,保质期为45天。
黄先生说,他已将月饼送给客户,这影响了他的信誉,他要求酒店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费两万元。但酒店答应退换同等价位的月饼,却拒绝赔偿。
7日,黄先生向自治区消委会投诉。当日下午,在工作人员协调下,双方同意协商处理。消委会有关负责人称,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10倍价款的赔偿金。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根据黄先生的购买收据,和他因为处理此事造成的交通费及误工费,酒店方一次性赔付6000元。
酒店负责人朱先生称,这款“紫翠蛋黄酥”的月饼主要原料来自火龙果汁,含水量较高,要求真空包装。可能是在包装过程中,包装膜出问题发生漏气,才致使月饼发霉。
朱先生说,该品种月饼共生产5000多个,之前已零星接到消费者投诉。目前酒店已将市面上的2000多个全部回收,逐一进行检验。“该批次的月饼不会再流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