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的消费者赖先生家今年5月底买了洗衣机,离保修期还剩3天时洗衣机电脑程控器出了毛病,店家为其更换了新的控板,却不同意重新计算保修期,争执之下,赖先生只好求救北海工商部门。
8月26日,消费者赖先生家刚买不到3个月的洗衣机电脑程控器出了毛病,他立即将其拆下送到了原来购买的商店进行保修。但是店家给他换了一块新的洗衣机电脑程控器,可是新配件写明保修期只有3天时间。
赖先生觉得不合理,他认为新配件如果只有3天保修期,拿回家能用也就罢了,万一拿回去过了3天出了毛病,那岂不是成了冤大头?店家吴老板也觉得很委屈,他觉得如果将旧配件发回厂家进行维修,来回路程已经超出3天的保修期。自己是出于好心给一步到位更换了新配件,那么保修期还是应该延续原来的3天保修期。争执之下无果,赖先生只好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
北海市工商局海城分局城中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很快赶到了现场。针对此次投诉,工商执法人员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条例,经营者按照三包规定、约定、承诺对商品承担更换责任的,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更换的三包期限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因此赖先生新更换的新配件出现质量问题,店家为其更换后,应该按更换的第二件配件的交付日期开始计算保修期,如果在随后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还是可以依法要求维修或者更换。因此赖先生的新配件理应从更换之日开始计算新的保修期。
听了工商执法人员的解释,店家吴老板也明白自己的失误所在。原以为自己是“好心”,其实还是和法律相悖。立即在新的配件上重新注明新的保修期,并表示今后也将认真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售后服务做的更好。
(高志亮 颜昌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