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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实施4天 郑州发生3起10倍索赔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6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超市买到无保质期分装山楂卷;花7.8元从超市买到两种食品全过期;买一箱纯牛奶赠送的牛奶已胀袋……这些都是郑州部分消费者近两天遇到的食品消费纠纷,经工商人员协调,消费者拿到10倍索赔款。《食品安全法》实施不到一周,郑州工商部门已按照新法处理数起问题食品消费纠纷。


  ■商报记者 谢朝红


  事件


  花5.6元买到三无山楂卷


  市民陈小姐每次去超市,都喜欢购买超市包装好的散装食品。但昨天发生的事,提醒她以后购买散装食品还要多留个心眼。


  昨天,陈小姐花了5.6元,从郑州市紫荆山路一大型超市购买一袋“山楂卷”。“小袋上只有价格和超市的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没有,什么时间过期,应该让消费者知道吧?”


  陈小姐拿着一小袋“山楂卷”,找到附近散装食品的超市销售人员,结果对方告诉她,大包装上原来有合格证,时间长了,合格证丢了。


  虽然超市销售人员向陈小姐保证,“山楂卷”是刚刚分装的,但爱较真的陈小姐还是将此事投诉到了工商部门。“《食品安全法》实施了,食品管理更严格,这样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怎么能上市销售?”


  解决


  向超市“10倍索赔”获支持


  监管该超市的管城区工商执法人员,当即赶到该超市检查。


  该超市有关负责人张先生解释,出现这种疏忽,可能是打扫卫生时,清理掉了大包装柜子上的合格证,才导致陈小姐购买的山楂卷是没有生产日期的产品。“我们马上解决问题,争取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答复。”


  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调解,陈小姐和超市供货方最终达成协议: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赔付标准,超市供货方对消费者作出10倍赔偿,即赔偿56元。


  “这在以前,消费者如果买到问题食品,最多只能‘1+1’赔偿。但现在赔偿力度加大了。”工商执法人员说,《食品安全法》生效后,赔付标准大大提高,这也是《食品安全法》的一大亮点。这一规定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对不法分子能起到震慑作用。

 现象


  新法实施4天3起“10倍索赔”


  工商执法人员告诉商报记者,《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陈小姐并不是10倍索赔郑州市第一人。


  就在前一天6月3日,一女消费者也在该超市购买一箱纯牛奶,同时获赠三小袋纯奶,但回到家后,这名消费者打开其中一袋赠送的牛奶,已经胀袋。经工商人员协调,这名消费者也得到了10倍索赔,调换了一整箱牛奶后,又得到30袋赠送的袋装牛奶。


  而昨日在管城区另外一家超市里,市民苏先生本是去围观工商执法人员在超市的检查,没想到他发现刚买过的两种食品,都过期了。


  昨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区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到南仓街一超市检查时,查到了2箱问题食品。


  围观市民苏先生赶紧查看手中刚购买过的商品,发现自己花7.8元购买的两种食品都过期了,一袋“情人梅”于5月4日就过期了,而一包面包也过期一天。


  明知食品过期还继续销售,气氛的苏先生当场要求商家10倍赔偿。昨日下午,该超市负责人王先生致电商报记者称,在工商人员调解下,他们已对苏先生作出10倍赔偿。


  至此,《食品安全法》实施短短4天来,已有3名消费者购买到问题食品,向商家提出10倍赔偿,并得到了支持。省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暂时未接到消费者10倍索赔投诉,“可能出了问题,双方协商解决了。”


  问题


  “10倍索赔”催生职业打假“井喷”?


  《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有利于遏制食品造假行为。但在昨日处理消费纠纷中,有工商执法人员提出,“10倍索赔”可能激活公众的维权热情,随之也可能会出现职业打假的“井喷”。


  不过,省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公众热情提升,还是职业打假“井喷”,消协都会予以支持。


  《食品安全法》实施第二天,南京等地就出现当地“10倍索赔”第一案。而昨日一些网站上,因认为王老吉凉茶添加中药材夏枯草,被称为“职业打假人”的赵建磊,将王老吉销售方告上法庭,要求10倍赔偿。这也是《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北京首例消费者向商家讨要10倍赔偿的案件。


  “10倍索赔可能会激起公众维权热情,这几天是因为商家都知道,是新法实施的‘风头’上,以息事宁人态度来积极解决消费者投诉,不知道以后解决会如何。”昨日,负责处理苏先生投诉的工商执法人员说,像苏先生这样纯粹的消费者,购买金额不多,商家爽快地赔了,如果是恶意“消费”,维权取证都将是一个问题。


  但省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李汉生说,不管是公众热情提升,还是职业打假的“井喷”,消协都会予以支持,“净化市场环境,需要全社会参与。‘井喷’的职业打假索赔,也是对制假售假者更大的威慑,凭什么不力挺?”

 提醒


  一箱牛奶1袋出问题


  赔偿10袋不是10箱


  《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若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昨日,工商执法人员说:“我们支持消费者10倍索赔,主要是想以此来提醒商家,食品安全不能有半点忽视,否则是要付出赔钱的代价。”


  购买的是一箱牛奶,如果其中一袋牛奶出了问题,是按照10箱索赔,还是10袋的标准来索赔?“肯定是赔偿10袋。”工商执法人员说,就像前一天那名女消费者提出了10箱奶索赔标准,但工商人员以最小的独立包装商品去协调处理,最后支持10袋赔偿的做法。


  买到“早产”牛奶


  可要求10倍赔偿


  哪些食品出现了问题,消费者可以10倍索赔?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超市里分装的散装食品,以及面包、糕点等保质期几天的食品,购买时需要特别留意变质、过期等问题。“比如面包,我们检查时已发现有不法商家,把过期一两天的产品,放在货架靠前位置,碰上粗心消费者不仔细看就买走了。”如果牛奶“早产”,以后可以要求10倍赔偿,厂家不能再以“行业规则”来解释搪塞。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若发现问题,应尽可能保存食品现样并拍照,或者不要离开商店,并马上向商家反映,才能更好地维权。


  当然,如果双方对食品质量问题有争议的,消费者要及时提请卫生防疫中心、质监局等有关的质量检测部门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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