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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五加注射液致死事件首位死者家属索赔百万元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3月19日    关注度:     【字体:
 轰动全国的“云南开远刺五加事件”造成了3人死亡4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记者今天获悉,这起事件中第一位死亡患者李政的家人已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这起事件的“始作俑者”张国宏,以及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中兴药业有限公司一起列为被告,索赔111.87万元。

      “我们就是想讨个公道!”对于提起诉讼的原因,死者李政的小女儿李亚回答得很干脆,事情发生至今已近半年,事件原因真相大白,处理也有了结果。可对于受害者来说,却始终没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为此,李政的妻子和5个儿女联名向开远市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11.87万元,其中包括5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对于这场官司,李家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李政死亡原因是因注射生物毒素污染的刺五加注射液后中毒死亡。

      “医院诊断不清,误诊为正常的输液反应,没有采取针对性的急救措施,从而延误了抢救时间,最后导致患者李政死亡的严重后果。”李家的代理律师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罗珂表示:这批刺五加注射液是张国宏卖给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的,张国宏作为问题针水的负责人,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作为问题针水的直接使用人,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问题针水的直接生产厂家,广东省湛江中兴药业有限公司作为问题针水的直接肇事者,四被告理应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了解,在这起事件中,除了李政家人向法院起诉外,4名伤者王智辉、张自清、范秀珍、普保华也已委托了律师准备提起诉讼。接受委托的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已抽调精兵强将,由主任罗珂律师亲自带队,组成了10人维权律师团,为死伤者家属们提供法律服务。

      罗珂律师介绍:目前,4位伤者都已进行了伤情鉴定,其中王智辉、张自清、范秀珍构成重伤,普保华构成轻伤。现在4位伤者正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后期治疗费康复费的评估,只要相关鉴定报告一出来,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血色回忆:7人遇“刺”3人死

      李政是湖南人,十多年前他和妻子“漂泊”来到开远,开了一家建筑材料商店。去年10月4日,李政因为高血压引起的头疼去医院看病,当时医生给他输了刺五加注射液,当天晚上一切正常。第二天,李政再次去医院输液后不久,妻子屈孝运就接到了医院打来的电话:“你丈夫有点不舒服在急诊室抢救……” 屈孝运和女儿先后赶到医院,这时医生正在为李政实施抢救。第二天晚上8点40分,李政终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在开远,与李政家人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另外6人,其中两人死亡、四人病情严重。病情严重的4人分别是王智辉、张自清、范秀珍、普保华。

      事件发生后,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被“封杀”。10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云南、黑龙江对事件原因展开调查,很快原因被查出——部分批号的刺五加注射液被细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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