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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元鲜奶过期投送遭万元索赔
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09年02月08日    关注度:     【字体:
  两瓶三元牌瓶装鲜奶“迟到”三天才来到郭女士的手中,入口时鲜奶已变“酸奶”。因担心过期奶不利于健康,郭女士向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元公司)索赔一万元。昨天,三元公司相关负责人称,超期投递鲜奶的原因仍在调查中,但如此高价索赔有讹诈之嫌。

    家住海淀区的郭女士订三元公司的瓶装鲜奶已逾半年。2月4日晚,郭女士的女儿饮用当日送来的瓶装鲜奶时,感觉口味有异。郭女士吸了一口后也觉得“有点酸,闻起来有股怪味”。随即,母女俩发现当日送来的两瓶鲜奶的生产日期分别为1月31日、2月1日。同时,瓶身上注明,保质期仅三天。

    郭女士称,往日早上6点多,前一天生产的瓶装鲜奶就会送到家,即2月4日喝的应为3日生产的鲜奶。“过保质期了才送,喝出毛病怎么办?”郭女士向三元公司服务热线讨要说法。但客服人员称,此类情况,公司只能一瓶赔三瓶。不满这一赔偿方案,郭女士提出了“一瓶赔偿5000元”的要求。双方因此僵持不下。

    昨天下午,三元公司负责此事的一刘姓工作人员称,2月4日送奶员确实向郭女士家投送两瓶过期鲜奶。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事发原因仍在调查。“我们也考虑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但是对方一口咬定一瓶赔偿5000元,我们觉得太不合理像讹诈。”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认为,如果身体因饮用过期奶受到损害,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同时,饮用过期奶后对身体的危害短时间内无法显现,如后期出现不适症状,只要能证明是饮用过期奶造成的,仍可提出赔偿。但是刘晓原律师表示,郭女士在尚无出现不适反应时,便提出万元赔偿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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