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前订好的年夜饭,点菜时却被告知菜价要涨,且涨幅不小。退订,100元订金店家不愿再退;继续订,菜价突涨,无法接受且心有不甘。昨日,家住广州市越秀区的冯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律师认为,当初交订金时,双方没有约定好价格,严格来说,这种订金没有合同效应,饭店应该退还订金。
顾客:涨幅太大不能接受
冯先生于本月11日在位于广州市人民北路中广大厦的嘉燕湛江菜馆预订了大年三十晚上的年夜饭。
“当时,他们给我看的是平时用的普通菜谱,我看价格还比较合理,就订了一围的座位,并交了100元的订金。”冯先生说,可是,当他昨天来到该菜馆点菜时,店家却拿出另一张红色的菜谱,“上面的价格比当时我看到的菜谱平均贵了70%,以前只要18元的青菜,现在要28元;其他的一些菜式,平时都是30多元以下的,现在已经全部涨到了48元以上。”冯先生嫌太贵,要求退订。店家却以老板不在国内为由,拒绝退还100元订金。
冯先生说,他知道年夜饭会比平时稍贵,但这家店的菜价涨幅太大,他实在是难以接受;再说,“我当初订餐时,他们用的就是普通菜谱,而且并没告诉我到时会涨价,会涨多少。”
饭店:年夜饭涨价理所当然
记者昨日在该饭店了解到,该饭店针对年夜饭的确制订了一张专门的菜谱。价格也涨了不少。如一款平时只需20元的青菜,涨到28元,平时只需30元的一只鸡也涨到了48元,现价38元一盘的沙虾,店员说,要按时价来算,“应该不会超过58元”。
对于与冯先生的分歧,该店一负责人解释,“因为什么都涨了,广州没有一家饭店的年夜饭不涨价的。”而且,她认为,他们饭店的菜价涨幅也不算大。至于当时是否跟冯先生约定年夜饭会涨价,该负责人说,当天的店员下午未上班,不知道当时的具体情况。
律师:订金应是已定好的价格
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臣春认为,首先,并不是说所有饭店的年夜饭都涨价了,这家饭店的年夜饭就可以涨价,这不是理由;其次,当初顾客没有点菜,饭店也没有跟他约定好年夜饭的价格,也就是说,该顾客交的订金是为一个未定的价格而下的订金,这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即使约好到时会涨价,也应约定具体涨多少,难道到时菜价涨100倍了,他也必须来吃这个年夜饭吗?”既然是订金,就应该当时就定好价格,否则就不具备合同效应,因此,顾客完全有理由要求退还订金。(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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