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特色食品 >> 浏览文章
湖南:保健食品店面积或将不少于40平米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更新时间:2012年12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近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湖南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验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举行重大决策听证会,公开听取了来自不同行业的13名听证代表的意见。
        截至今年9月底,该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有18264家,除怀化市外13个市州都已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备案工作,但各地标准不统一。有数据统计,仅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过去一年中接到的44起有关保健食品投诉中,无证经营的有21件,占48%;假冒伪劣的39件,占87%。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刘秀兰介绍,目前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投诉占所有食药品投诉的第13位。
        “标准”第6条提出“经营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具有与保健食品经营的规模、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含库房、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及卫生设施设备”。听证代表、湖南康琪壹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朱坤认为,受到经营者经济情况的限制,现在不少保健食品的单体加盟店大多开设在社区,无法达到面积40平方米的最低下限,应该视门店的具体情况而定。刘秀兰表示,40平方米的标准主要是针对新申报的经营企业,目的在于提高保健食品的入门门槛,减少保健食品的消费隐患。
        听证代表们还就“经营企业应设置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了提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代表们的意见,相关部门将根据听证会情况制定本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验收标准。

唐江澎 包昌红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买一万多元保健品一张收据都没有 老年人需理性消费
下一篇文章:马云捧场有机食品超市引猜测 否认参股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