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5月份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中,各级药监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检查、抽验力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
一是对近年来在监督检查和检测中发现问题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货渠道、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信用档案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二是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标识等进行重点检查,要求各经营销售单位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进销台帐记录制度;三是积极借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抽样的有利契机,根据自治区局的安排部署,先后在赤峰市红山区等五个旗县区共抽取保健食品40批次,其中有10个批次的产品检出含有非法添加成分;四是充分利用广告检测系统对赤峰电视频道、广播及平面媒体实施24小时全天候、全覆盖、不间断检测,针对违法广告产品加大抽验力度,今年以来已检测到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发布保健食品广告10件,抽验广告产品8批次,并依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在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以来,赤峰市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820人次,执法车辆600余台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2家,经营企业3000余家,已向工商行政部门累计移送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98件,共5334条,对两家保健食品经营店违规行为进行了责令改正。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赤峰市生产经营行为,净化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销市场,有效防范了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物质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