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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和唐”凭借假冒专家鼓吹 欺骗消费者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10月24日    关注度:     【字体:

    凭借假冒专家鼓吹,销售了亿元产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国人日趋注重保健养生。为此,诞生了种类繁多的保健品。然而,不少无良企业也瞅准这一“商机”,借助媒体宣传和“专家”炒作,将普通食品忽悠成保健品,坑害消费者。近日,有消费者向本报反映:济南圣泉唐和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和唐公司)就假借养生保健名义,通过多家省级卫视的养生类栏目和网站,推广“大福降复合糖”系列保健品。真相究竟如何?日前,本报记者进行了实地采访。

      据了解,唐和唐公司隶属于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的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许可经营范围为“食品添加剂木糖醇、新资源食品L-阿拉伯糖”的生产与销售。大福降复合糖、L-阿拉伯复合糖、养常通口服液、养常泰冲剂等,就是该公司的产品。

      在上述四种产品的包装盒上,都标注了“世博会联合国馆特许经营商品”、“2010年上海世博会山东馆(区)参展产品”字样;其主要成分则为“L-阿拉伯糖”。除养常泰冲剂外,其他三种产品均标注了“新资源食品”;其中,“养常通口服液”和养常泰冲剂标明的适用人群分别为便秘者和肠胃不适人群、免疫力低下者、便秘者;养常通口服液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为QS370128010007号;其他三种产品则标有鲁卫食许可证号。

      从许可证及产品标注看,上述产品都是普通食品。其中,大福降复合糖、L-阿拉伯复合糖、养常通口服液属新资源食品。从养常通口服液、养常泰冲剂适用特定人群看,它是保健食品;而从养生栏目“专家”和网站的介绍看,它又是“药食同源”,能够治疗疾病的药品。阿拉伯糖系列产品到底该如何定位?

      “养生专家”宣称:可治糖尿病

      带着疑问,记者查询了保健品在线网站中,推销的“唐和唐L-阿拉伯糖”,其所属类别显示为:保健食品。其功能介绍显示:L-阿拉伯糖是一种稀有功能糖,可显著降低餐后血糖、降血脂,并能很好地预防并辅助治疗“三高一超”(高血脂、高血糖、高血压、体重超标),预防并改善糖尿病及并发症。价格显示:唐和唐L-阿拉伯糖瓶装礼盒,统一零售价为3680元,高端商务礼品盒的市场价格竟高达5681元。

      之后,记者又根据知情者提供的信息,打开了优酷视频《国医养生堂》栏目,发现了两位自称为山东糖科院“专家”的男士丁某和庞某,正在“讲授”糖尿病防治与保健,并大谈特谈“药食同源”,竭力推销大福降复合糖产品,声称能让糖尿病患者最终达到停药的效果。

      据了解,名为山东、贵州、山西、陕西等卫视养生栏目“特邀专家”的丁某和庞某,实为唐和唐司的员工。据知情者透露,两人根本没有相应资格证书,却能在养生保健栏目口若悬河地“讲授”糖尿病防治与保健。

      假冒专家:打开销售渠道

      有知情者透露:“大量的销售是从2011年10月开始的,到现在大约销售了一亿元的产品。”知情者告诉记者:“原先唐和唐公司的产品根本没有销路,亏损了一千多万元。后来从甘肃招聘了一位‘能人’。他的招数就是找伪专家,通过电视台养生栏目作虚假宣传推销产品。大量销售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北京、上海、济南、章丘本地都设有专卖店。世博会参展产品只有‘大福降复合糖’,其他产品根本没参展;只要企业多少有点名气,交上参展费就可以参展,根本就不存在世博会特许经营之说。”

      管理部门:无批号都是食品

      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等部门。查看了记者提供的产品外包装后,三个行政管理部门表示,所有产品都是食品,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更是明确答复:唐和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从没有任何产品申报过药品、保健品。

      随后,记者又根据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释明的方法,对唐和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进行查询,结果只有“复配糖”的食品安全备案,其他产品均没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登记。

      法律人士:违反强制性规定

      此后,记者又采访了一位法律人士。该人士告诉记者,虽然大福降复合糖、L-阿拉伯复合糖、养常通口服液等产品包装上,标示了“新资源食品”,但并没有卫生部的批准文号,这明显违反了“新资源食品首次上市前应当报卫生部审核批准”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唐和唐公司借养生类栏目和“专家”所进行的宣传也违反了“生产经营新资源食品,不得宣称,或者暗示其具有疗效及特定保健功能”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违反了广告法的禁止性规定。

      显而易见,“大福降”等产品并不具有保健功能,更不具有治疗功能。面对如此坑害消费者,尤其是众多糖尿病患者的无良企业和假冒“专家”,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应当立即采取行动,保护消费者利益?本报将继续关注。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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