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特色食品 >> 浏览文章
新疆出台保健食品企业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31日    关注度:     【字体: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推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办法》规定,自治区局负责全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分类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地州市局负责本辖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信息的采集、上报及建立档案等工作;县级局负责本辖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的采集、上报等工作。信用信息分为一般失信信息、失信信息和严重失信信息;根据信用信息,信用等级分为守信等级、警示等级、失信等级和严重失信等级。信用等级采用动态认定的办法,每年认定一次。自治区局和地州市局每年将通过媒体、网站向相关部门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通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等信息。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保健食品功效成分为何难检测
下一篇文章:保健食品不具备治疗疾病功能 冒充药品危害不小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