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特色食品 >> 浏览文章
保健食品乱象拷问法规建设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17日    关注度:     【字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5日通报对红牛饮料产品安全性问题的论证和产品检验情况。除了排除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红牛饮料质量安全问题外,该局还表示,正在加快推动有关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法规政策建设。这就是说,此次红牛饮料标识问题引起舆论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广泛关注,确实与这方面监督管理法规政策建设滞后有关。

  回顾红牛事件,引发争议的焦点之一就是红牛饮料原料标注的合法性问题。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报,红牛饮料1997年获得的批准证书只载明主要原料,符合当时的有关规定。红牛饮料罐体上标注的数种添加剂成分是按照2005年后新颁布的注册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的,符合新规定的要求。

  这起产品成分标识事件发生在红牛饮料身上,但可以想见,类似问题绝不限于红牛饮料。实际上,由于准入门槛过低、监管法规不健全,保健食品行业多年来一直乱象纷呈。质量安全问题、价格欺诈问题、广告违法问题等屡屡引起纠纷。

  2009年2月,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针对保健食品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并明确规定保健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等。但由于至今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这一原则性的规定在执行中常常走样,保健食品的审批、监管、生产等常因法律依据缺乏而出现混乱。

  随着监管部门检验结果的公布,红牛事件或许很快会偃旗息鼓,但保健食品市场的整肃还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健全。有业内人士表示,尽快出台针对

  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专门法律法规,有利于从源头上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促使企业提高生产水平,保证产品质量,从而使保健食品真正成为有利于消费者健康的消费品。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备案”才能营业(图)
下一篇文章:保健品被曝光网上仍出售? 成都市药监局:将专项检查减肥产品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