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特色食品 >> 浏览文章
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5月03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网北京5月3日电(记者崔静)针对一段时期以来我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上存在的生产企业散乱、虚假广告多等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保健食品安全质量。

  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生产企业,要重点检查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辅助降血糖、减肥类等产品企业,着重检查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配方和工艺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生产过程是否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各项要求,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等。

  对经营企业,要检查其销售产品的合法性、进货渠道、产品标签说明书、索证制度、各种记录、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重点检查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许可司保健食品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大查处力度,对有不良记录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责令召回、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蛋白质千万不能随性而“补”
下一篇文章:海南启动保健食品专项抽验工作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