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多种原因,使我国保健食品市场法律监管产生空白,品种鱼龙混杂,厂家参差不齐,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已构成了严重威胁,加强监管势在必行!当今,我国保健食品市场面临如下几大问题:
保健食品法律法规不健全
新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已于2009年6月1日颁布实施,但其仅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保健食品实施严格监管,而对保健食品品种管理、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等其他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保健食品监管缺乏法律依据,严重影响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管工作的开展。
市场监管“虎头蛇尾” 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机构重视产品注册审评程序,强调市场准入制度,而疏于市场监管。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保健食品进入市场设定了较高的要求,然而很多保健食品申报者瞒报生产工艺和配方,在实际生产环节篡改生产工艺和非法添加违禁物品情况时有发生,大大增加了产品安全的不确定性;一些企业为突出产品的功能效果,擅自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品,如在减肥类产品中非法添加麻黄素;在抗疲劳产品中非法添加枸橼西地那非;在促生长发育类产品中非法添加生长激素等,对消费者健康构成威胁。此外,保健食品生产委托加工现象相当普通,但由于委托双方各自所负的责任不够明确或难以界定落实,部分加工的方式增加了保健食品受污染的环节,难以保证产品质量,同时,异地委托加工也加大了保健食品监督难度。
虚假宣传屡禁不止 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等非法经营形式屡禁不止,一些保健食品销售公司通过“名人效应”等方式变相夸大产品效果,互联网上有关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更是处于失控状态。这些产品有的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有的冒用保健品标志,有的将普通食品当作保健食品进行宣传,有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严重扰乱了保健食品市场;有的开展“专家咨询”、“免费检测”、“义诊”等活动,骗取消费者的信任,诱导其购买产品;有的大量散发传单,寄送邀请函,开办讲座等活动,将群众聚集到临时租用的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进行游击性销售,诱导消费者盲目购买其推销的产品,一经上当,无从查找。
一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牟取暴利,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的广告大肆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产品说明书和标签不按批准内容印制,擅自增加保健功能,扩大适用人群,变更食用方法和食用量,甚至故意混淆食品与药品的界限。还有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新资源食品文号、卫生许可证号、地方批准文号等冒充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声称保健功能,甚至夸大声称治疗功能,误导消费者。
源头制度仍需进一步夯实
虽然我国对保健食品实行了严格的准入制度,但我国多数保健食品研究机构、生产厂商很少有进行长期慢性毒性试验,导致产品存在严重的健康隐患。另外,我国也没有制定用于保健食品的动、植物提取物的质量标准,对原料的生产条件、工艺以及原料供应商的资质等缺乏监管。要尽快研究制定出保健食品的原料标准,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提高保健食品的信誉。对原料生产厂家及产品施行全程可溯。
针对以上诸多问题,笔者认为,保健食品在中国是以中医药理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是对中医药产业的重要延伸与补充,是与中医药同根的“兄弟”,应给予鼓励和支持,充分发挥出保健食品强身健体的作用。因此,相关部门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应上升到与药品同等的高度,从根源上对保健食品重新洗牌。应把可以直接影响到人体健康的“保健食品”纳入到“药品”范畴之列,从科研、生产、批发、零售、追溯等环节都应与药品平行前进。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当前保健食品业界虚假广告泛滥、行业信誉日渐下降、产品科技含量不高、消费者难以适从、国外认知度不高的局面。
另外,2003年5月1日,卫生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的通知将保健食品功能调整为27项保健功能,笔者认为,保健功能太繁琐、复杂,老百姓经常搞混。是否可以将上述27项保健功能按照作用对象划分为对健康人群疾病的预防保健类(标示为+),如: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减肥、辅助改善记忆、缓解视疲劳、改善皮肤水分、改善皮肤油分、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促进泌乳、改善生长发育、提高缺氧耐受力、缓解体力疲劳、清咽、抗氧化、增加骨密度;对患病人群的辅助治疗类(标示为-),如: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祛痤疮、祛黄褐斑、辅助降血压、改善睡眠、增强免疫力、改善营养性贫血、促进排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