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8月1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陈玮) 8月14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突出加强市、县(区)、乡(镇)三级监管执法机构和市、县两级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充实和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构建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实施意见》指出,我市将对市、县区食药、质监、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加挂本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设置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以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为主。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人员编制,一类乡镇不少于5名,二类乡镇不少于4名,三类乡镇不少于3名,所需人员编制从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和省编办划转我市的基层工商所编制中调剂解决。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人员编制参照二类乡镇配备。在农村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同时,我市还将组建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在整合食药、工商、质量部门现有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的基础上,市级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分设,组建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县区食品药品稽查机构综合设置,组建食品药品稽查局。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所需人员编制主要从省编办划转我市的编制内解决,不足部分在市、县区现有编制内调剂解决。并将组建市、县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在整合食药、工商、质监部门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的基础上,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分设,组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设置,组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县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所需人员编制主要从省编办划转我市的编制内解决,不足部分在市、县区现有编制内调剂解决。
在本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中,我市将充分整合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将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经费基数,以及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编制、装备及相关经费基数,及时划入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