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安徽组建新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安徽日报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01日    关注度:     【字体:

   7月31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会议获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动。我省整合四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组建成立新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此,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均由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一举破解此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多头管理、分工交叉等问题。 过去,人们通常用“九龙治水”形容食品药品监管状况,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体制,食安办综合协调,质监部门管生产,工商部门管流通,食药监部门管消费。多头监管难以做到无缝衔接,监管责任难以落实。

    根据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意见,此次改革将设在省卫生厅的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有关职能整合,组建成立新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该局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负责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此外,省质监局承担的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及强制检验职能划入省食药监局。省商务厅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划入省农委。

    改革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农业、卫生、质监、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责任,并要求市县两级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未实施之前仍按现行体制,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记者夏胜为)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河北石家庄市、县两级将重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下一篇文章:整合职能监管食品安全所有环节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