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魏鑫) 记者昨天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对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管,进一步提高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据悉,为减少监管环节,保证上下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的模式,对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进行整合。
在职能整合中,将省食安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将省商务厅负责的生猪屠宰监管职能划转到省农业厅。
省食安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编制,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的机构、人员编制、装备及相关经费划转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管理的畜禽屠宰加工质量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装备及相关经费划转到省农业厅,确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农业厅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
同时,参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关于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分工方式,科学界定职责分工,合理划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农业厅的监管边界,以实现不留缝隙为基本要求,切实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批发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进一步明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