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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锁定独家责任
来源:湖北日报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03日    关注度:     【字体:

 湖北日报讯 本报评论员 刘章西

  保障食品安全,既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也是要求最高的民生工程。以往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却是说起来全都高度重视,管起来则是漏洞很多、盲点不少,其中最大的症结,就在于监管体制存在弊端。

  今后,食品在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发现问题,将统一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本报前日报道,武汉市从本月开始,实行新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新模式优化了监管体制,整合了监管职能,明晰了监管责任,覆盖了监管空白点,将有望从总体上、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既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也是要求最高的民生工程。然而,以往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却是说起来全都高度重视,管起来则是漏洞很多、盲点不少,其中最大的症结,就在于监管体制存在一些弊端。

  譬如,监管主体过多、担负的责任分散:农业部门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厨环节的监管,还有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的监管等。这种分段监管,边界模糊地带多,留下的空隙和盲点多,及时互通信息也较难,甚至还不乏扯皮拉筋现象,致使监管的责任难以真正落实到位。再如,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垂直管理格局,既让区以下政府难以管辖本地域内食品安全问题,又导致监管食品安全的执法力量集中在上层,而本是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区的基层,却因缺乏执法力量而留下了不少监管空白点。

  武汉市的气魄和亮点,就在于针对此类症结,率先大刀阔斧动体制。一是锁定食品安全监管“独家责任”。除农业部门仍为监管种植养殖环节的主体外,整合质监、工商等部门相关职能、人员并扩充执法力量,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独家统一承担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由此实现了“分段监管”向“集中监管”的转换,实现了全程全链条的无缝对接。二是把食品监管的权力下放,将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质监局3个垂直管理的区分局,整建制划转到区政府直管,由区级政府负责本地域食品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让区、乡、镇、街在这方面均能“有劲使得上”。三是由区里增加执法力量,在街道和乡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督所,将过去的监管空白全都覆盖。

  近年面对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少地方都喊过很多遏制问题发生的口号,也采取过不少具体办法。这固然也都不错,可是由于未在体制机制上动该动的大手术,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套路,一阵阵口号喊过,一张张膏药贴过,症结却并未消除,以至于问题仍然层出不穷。武汉市的上述手笔,或许仍有可优化之处,也有待于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和加以完善;而且要力避食品安全问题,也需要全社会共同来做更多更细致的努力。但是,敢于和善于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攻克食品安全监管难题的勇气和求索方向,却是值得鼓励和借鉴的。

  社会管理中,有些难题不涉及体制之弊,自是不必动体制;而涉及体制之弊的,就应该大刀阔斧动体制。否则,贴再多的治标膏药也难以治本。希望有更多地方在涉及体制问题的事项上,能像武汉市力破食品安全监管难题这样,拿出更多更优的改革大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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