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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标准不是逃避食品安全责任的理由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3年06月21日    关注度:     【字体: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于今天上午举办了媒体开放日活动。活动中,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的专家介绍了我国以及国外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并介绍了食品安全标准清理的工作进展。

针对各界对食品安全标准缺失、落后的质疑,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一部主任樊永祥解释说:食品生产经营者首先应当保证自己生产经营的食品是按照法律的要求,采用安全的原料、规范的生产工艺、有序的生产过程管理,且未涉及任何法律禁止的生产经营行为;在此基础上,才可以用食品安全标准判断是否安全、适于食用。

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如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掺杂使假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无需以食品安全标准作为监管依据,更不能以没有标准为理由逃避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监管责任。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食品标准清理技术组组长王竹天介绍说,我国目前有食品标准五千余项,标准的重复交叉和矛盾会对标准的使用带来很大的不便,甚至有时候还会让不法分子钻空子,导致市场上产品鱼龙混杂的局面。“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仅能为保障食品安全奠定坚实基础,还能促进食品行业的发展。”

据介绍,来自多部门、多领域的148名专家组成食品标准清理专家技术组,分为8个专业组分别对食品添加剂、食品产品、食品检测方法、卫生规范等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性的内容进行梳理、认定。清理工作正在按照计划进行,清理工作进展可以在评估中心网站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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