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来源:人民法院报    更新时间:2013年04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目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存在如下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食品监管体制不完善。现阶段实行的分段管理体制涉及监管部门多达10余个,而且各监管部门只研究本部门职责内的事,不研究其他部门的,争取本部门利益最大化、责任最小化。同时有的环节监管职能存在交叉,监管责任难以分清和有效落实。

  (二)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机制不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没有真正落实。在食品监管部门中,由于多头监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追责对象不明确、不科学。

  (三)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缺失。除工商部门外,其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乡镇一级没有延伸机构,使得农村食品药品监管责任难以实化,“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体系不能延伸到乡镇。

  (四)食品药品技术监督机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技术监督资源共享机制不健全,各部门独立搞重复建设和重复检测,造成检测计划不统一、检测资源未整合和检测结果难以共享。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建议:

  (一)创新食品监管体制,变“四段式”为“两段式”监管。变“四段式”的多头监管、多层监管为“初级农产品”与“加工消费”两段式监管;变“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监管体制,为“品种管理为主、分段管理为辅”的监管体制。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由一个部门实施专门监管,而将分散在食品安全生产、经营、餐饮等其他环节,职能相近或相似、可以互相替代的监管职能进行集中整合,交由一个部门承担主要监管职责、其他部门配合。

  (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指挥应对突发事件,查处重大安全事故,评价、考核下级政府和同级职能部门。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发生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由企业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管理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监管网络。延伸监管触角,下移监管重心,实现监管无缝隙、全覆盖,真正解决农村监管薄弱问题。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可将乡镇能够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管事务、能够承担的食品执法工作下放委托到乡镇。有条件的地方,在乡镇按地域和人口因素分别设置片区“食品药品监督所”,使食品药品监督常态化,从根本上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

  (四)加快推进政府检测向第三方检测发展。引入优秀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合理利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提升机构效能。在现阶段,主要发挥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在食品药品检测方面的作用,利用这些单位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手段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准确、公正的第三方技术支撑。

  (五)加强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中心,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实现资源共享;以食品药品安全网络为基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中心,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做出评价和预警,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堵住公款吃喝回潮路 要改“陋习”先补“漏洞”
下一篇文章:评论;环卫工人的“免费早餐”能否持续?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