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图可见“速生鸡”事件媒体报道数据起伏大体一致,同时窥探出公众关注度和媒体关注度的相关性,尽管不能解释因果关系,但“速生鸡”事件已然是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随着时间推进和事件发酵,媒体议程大致如下:
从上述统计中可看到:媒体议程趋向于“速生鸡”。媒体大致对应披露者、跟进者、安抚者和沉默者四种角色:1.媒体独家披露“速生鸡”,其报道中“45天速成”、“肯德基供应商”、“饲料用药”、“苍蝇被毒死”等话语也成为跟进报道的议程,中国经济网的这篇匿名报道在转载中多被称为“有媒体报道”,但作为第一披露者,即使新闻来源和报道者存在争议,也能引发舆论跟进;2.跟进者多以转载和评论的方式设定议程,议程容量迅速扩大,如记者再度调查、“速生”是否安全、专家意见、涉事企业回应、相关部门行动、检测结果、养殖业药物使用、股市所受影响等;3.“安抚者”指媒体重点突出相关部门处理事件的良好表现,这类新闻在后期较多出现,反映出监管部门议程的滞后;4.沉默者,截至12月23日,《人民日报》对此事还无相关报道。在食品安全的信息不对称现状下,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仍是媒体,“45天速生鸡”是媒体的议程焦点。媒体通过议程设置对“速生鸡”事件进行再现和定义。
三、媒体、专家间的议程和定义争议
“速生鸡”事件具有一定专业性,公众不能完全理解“速生鸡”的风险,需要通过信任专家获取风险认知。各类专家,包括食品安全领域专家、畜牧养殖业专家、监督管理部门专家、科普专家、公共知识分子等或通过媒体采访、或通过发表博客和微博表达看法、从各自知识角度构建定义,媒体与专家、专家与专家、专家与公众之间产生了知识和话语之争。
12月4日,《武汉晚报》时评《“速生鸡”又一个妖魔化的受害者?》认为“速生鸡”与激素、营养问题等议程是传播不当。虽然在此前后不断有专家澄清的报道,但媒体关注仍聚焦在“速生鸡”与激素等药物的关系以及企业是否违规、相关部门采取的行动等。12月19日@新华视点V微博称“若"速生鸡"真的无毒无害,为何急吼吼地展开调查?”。媒体大量关注本身就是建构。
科普专家云无心以“新华社大了,什么样的记者都有”的评论表明了不认可态度。当媒体曝光并关注“45天速生鸡”时,他认为这本身就是谣言,是媒体“卖萌曝”。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专家的知识和观点需要媒体传播,媒体也倾向于选择专家声音。但媒体中的“专家群体处于弱势,其公共性也是微弱的。[7]”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毅在12月20日微博中称"朱毅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在国内,同样45天的速生鸡会被喂养很多抗生素,这在国外很少见的。"误读了我的意思”。对专家观点断章取义、误解等已然是新闻备受诟病之处。食品安全本身的风险特征更加剧了这一问题。
专家与媒体间的知识之争在网络媒体环境下更显性化。各类专家通过博客、网站、微博等平台发布资讯、表达意见,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事件的显著度,加强了意见交流。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在博文《“速生鸡”为何应少吃?》和《常吃速生肉是否会让人变肉坨?》中分析“速生鸡”的危害。科学松鼠会《说说肉鸡的家长里短》(2012-12-18朱毅),果壳网《鸡儿长得快,全靠激素带?》(2012-11-26暗号)都试图从科普角度对媒体的"速生鸡"+激素”议程进行“纠正”。媒体人洪广玉在博文《在细节上讲良知》中就媒体在“速生鸡”事件中的报道提出一些反思,获得了一些专家的认同。专家间的争议也体现出食品安全的风险特征。
媒体对专家也不尽然以新闻源对待,12月19日@新华视点V微博称“有不少人士出来给"速生鸡"辟"谣",称大家不懂科学、鸡长得快不靠激素。真实不知道该相信谁!”稍早之前的“白酒塑化剂”事件,媒体对北大教授李可基关于三聚氰胺的言论可谓一边倒批评,虽有专家对此进行辩驳,但在效果上明显逊于媒体。
随着科学知识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副作用和不确定风险逐渐被感知,专家一方面以知识建构风险,但专家间的争议、与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等也给公众带来不信任感。
四、合理设置议程,促进共识生成
风险社会里信任是关键。媒体和专家是“速生鸡”事件的主要构建者,他们产生纠纷时,普通公众更会无所适从,只能基于风险规避的心理行动。
面对风险议题,研究者提出建立一种公众参与的科学传播的民主模式[8]。公共新闻学理念以达成共识为目标,媒体应致力于引导公众关注公共议题并促进参与,“记者应该通过揭示各个社会群体中潜在的利益冲突,激励公民探讨观点产生分歧的根源。[9]”针对“速生鸡”事件,笔者认为,新闻从业者首先应帮助公众辨别出事件争议和核心,而非仅转载和扩散某一新闻披露者的调查,更不能毫无判断地添油加醋;其次,新闻不应粗暴批评或一意顺从某一观点,应致力于呈现有助各方理解对方观点的深层原因,通过对话和协商方式达成共识。再者,媒体、体制内专家与科普作家等各方应加强合作。随着科学研究中政治、经济和利益成分逐渐加重,专家间的知识之争背景既有分工细密、也有科学理性与公众日常经验的差异,此外还存在利益和偏见的左右。由此,如何报道专家间的争议,媒体更应谨慎处理,以免知识之争反而被冠以利益使然,进而遮蔽了真正的问题,舆论走向偏差,更为严重的影响是公众对专家和知识的信任危机日益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建构是一个意见与知识争议的过程,努力实现风险沟通也包括公众一方。科技使公众更有能力参与新闻报道,并在危急时刻成为传统媒体的合作者,化解社会风险更需要公众参与表达机制的健全,以此来监管企业、媒体和专家间的结合。
参考文献:
[1] 向楠.万人民调:未来十年公众最焦虑贫富分化阻碍国家发展[N].中国青年报,2012-11-06.
[2] 胡笑红.12热点仅1例食安事件[N].京华时报,2013-01-06.
[3] (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4] 杨雪冬.风险社会与秩序重建[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5] 黄旦,郭丽华.媒体先锋:风险社会视野中的中国食品安全报道以2006年“多宝鱼”事件为例[J].新闻大学,2008(6).
[6] 傅立波.社会学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为何“扎堆”出现[EB/OL].http://health.people.com.cn/GB/17801383.html
[7] 王媛.从“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报道看专家群体的公共性[D].西北大学,2011.
[8] 黄浩荣.风险社会下的大众媒体:公共新闻学作为重构策略[EB/OL].http://www.docin.com/p-7172293.html.
[9] (美)坦尼?哈斯著.曹进译.公共新闻研究:理论、实践与批评[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来源今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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