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雷菊芳委员建议:调味品标准增加微生物指标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更新时间:2013年03月12日    关注度:     【字体: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我们应该在整个产业链上构建安全防线。”昨日(3月11日),全国政协委员、西藏奇正藏药董事长雷菊芳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今年她的提案之一就是建议参照国际标准水平,尽快制定我国调味品类的相关标准,增加微生物指标限定,并建议推广使用国际通行的设备技术进行安全生产。

  据了解,调味品在食品应用上非常广泛,是一种重要的食品原料,可用于肉制品、膨化食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中西式糕点等。由于目前市场上所用的调味品大多为初级加工的农产品,质量不稳定,细菌容易超标,对食品的应用卫生安全性产生了极大的危害。前些年,中国出口农产品就因农药残留及微生物检测不合格而被退货,金额高达74亿美元。

  芽孢菌耐高温是肉制品的腐败的重要原因。有专家对肉制品生产常用的调味品中芽孢菌含量检测结果显示,每克白胡椒、肉豆蔻、粉、姜粉、花椒粉中含有芽孢菌数量达1000至10000个。雷菊芳表示,从这组测试数据可以知道,调味品中的芽孢菌含量很高,是肉制品中芽孢菌的主要来源。因此,她建议在使用之前,应对调味品进行灭菌。

  “建立标准应是第一步。”雷菊芳说,“应结合我国国情提高调味品类食品的相关标准,制定新的调味品类国家标准,尤其要重视卫生指标中微生物的明确限定。”

  据雷菊芳介绍,我国现行的调味品标准中,对于微生物的指标控制较少,更没有提出要针对调味品进行灭菌处理,例如GB/T7900-2008/ISO959-2:1998白胡椒标准和GB/T7901-2008/ISO959-1:1998黑胡椒标准中,只提到了对于水分、灰份等的要求,没有特别提出对于微生物的限定标准;GB/T23183-2009辣椒粉标准中,在卫生指标里只限定不得检出苏丹红,对于其他致病菌完全没有提及。

  目前,国际上不少国家已将辣椒粉的标准明确到微生物的个数,比如澳大利亚食品标准中就规定辣椒粉及胡椒粉中沙门氏菌不得检出;在荷兰食品标准中限定了辣椒粉中包括肠杆菌科、霉菌、致病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四种微生物数量;加拿大、智利、新西兰、挪威、西班牙、瑞士都制定了专门针对调味品的食品标准。

  对于灭菌方法,雷菊芳建议推广过热蒸汽瞬时灭菌技术,尽快出台对于过热蒸汽瞬时灭菌技术的相关扶植政策,对于研发生产及使用过热蒸汽瞬时灭菌技术设备的企业进行补贴政策或资金支持,使之生产出真正的绿色调味品。

  据了解,过热蒸汽瞬时灭菌技术是采用国际上的广泛应用于食品、调味品和植物原料等微生物的灭杀方法,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已成熟应用近80年,广泛应用于食品、调味品和植物原料等微生物的灭杀,是一种无残毒的实用灭菌方法。

  由于成本较高,目前这种方法并未在国内普及。目前化学方法灭菌是一种常用灭菌法,其缺点是会有化学残留,气味也会明显的变差。辐照方法对调味品进行杀菌是调味品企业常用另外一种灭菌方法,其生产成本较低,能达到卫生指标,但存在辐照产品残留物问题,且经过辐照处理后被处理食品的存在色泽褪色、口味变差、气味变劣等问题。

  近期由于辐照产品残留物的问题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国家也要求凡是有辐照的产品必须在标签上注明辐照食品。尽管目前对辐照食品的安全性尚无定论,但目前日本、欧盟已禁止或严格限制进口辐照食品及含辐照调料的食品。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陈文华代表:惩治食品安全犯罪要“严”字当头
下一篇文章:豪华包装愈演愈烈 人大代表吁叫停中国式浪费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