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今天(1日)正式实施。作为全国第一个省级食品安全条例,这个条例有哪些亮点,又将为全省人民的食品安全提供哪些保障呢?
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现场制售食品可以说极大的丰富了群众的生活,但由于设备简陋、操作不卫生等问题的存在也严重影响了食品安全。过去由于职责不清,对于这些场所的监管一直是个盲区。针对这一隐患,新实施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管理职责,填补了《食品安全法》的空白。针对80%的"地沟油"来自餐饮企业餐厨垃圾的现状,新条例对地沟油的产生筑牢了防火墙。规定:餐厨废弃物实行特许经营许可制度,餐厨废弃物的产生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收运特许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来处理。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还有运输、处置单位都应当建立管理台账制度,来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以及用途等有关情况,并定期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告。并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责任。
《条例》实行食用农产品的源头管理、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三项制度。提出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管理体系。强化双向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安全调查、监测还有评价;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构建产地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的食用农产品监测体系。对没有产地检测证明、也没有取得检测合格,不得进入市场。"近年来发生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少,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既要抓食品行业的自律,更要抓好监管部门和社会的他律。逐步完善食品安全诚信"黑名单"、"红名单"制度,完善食品违法者禁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保密制度,逐步将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引入劳动保障体系,信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