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2012年第4次全体会议。会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居安思危、尽职尽力,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江主持会议,副省长、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高峰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了《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云南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草案)》和《云南省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送审稿)》,听取了云南省2012年食品安全8个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食品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会议提出,明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明年的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要。一要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特别要利用现有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组织优势,赋予其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构筑基层监管网络。二要进一步深化治理整顿,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食品市场环境。三要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通过发挥省级监管专项经费的引导和辐射作用,改善云南省食品检验检测条件,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监管队伍素质。四要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从今年起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民意调查,并将其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指标,力争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逐年提升。五要进一步树立诚信典型,采取网络评选等方式,发动食品企业和广大群众参与,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和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评选出一批食品安全诚信企业,对其进行表彰和宣传,树立正面典型。(杨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