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需用制度防黄金大米再发芽
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12年12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真相背后,还需要挖掘真相。这涉及到对社会底线和伦理道德的捍卫。在这样的底线面前,“科研”没有豁免权,否则,所谓科学就会失去意义。

  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25名儿童被作为“科研”对象,食用“黄金大米”之事,终于有了定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日前通报:“黄金大米”系由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在美国进行烹调后,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于2008年5月29日携带入境。中国疾控中心对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同时,3名责任人被撤职。 

  真相姗姗来迟,但毕竟来了:中国学生确实曾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充当了“科研试验品”。尽管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显示黄金大米对人体产生危害,但面对这样的真相我们仍然难以轻松:有项目上报制度,有伦理审查屏障,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黄金大米”从携带入境再到找到“试验”对象,何以畅行无阻?何以在4年多之后才真相大白?如果没有3个月以来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没有国际环保组织对这场营养转化试验的公开谴责,我们获取真相的时间是否还会推迟? 

  有关“科研”人员突破重重制度屏障进行非法试验之举,固然有其个人肇始的主因,但是,这不能掩盖机制暴露出来的漏洞——如果“科研”真正按照规章办事,不会有此事发生,如果“黄金大米”入关时被及时检测,不会有此事发生,如果学校负一点责任,不会有此事发生。然而,每一个关口都未履行好应尽职责。这是最不应该出现的“麻木”。更令人沉重的是,转基因产品,并非纯“科研”项目,在其背后,有庞大的市场推动力量。这不能不让人担心:在“科研”的堂皇旗帜下,是否隐藏了与种子企业合谋的初衷,在“善意”的背后,是否挟带着利益的私货。 

  即使科学最终定论,转基因对人体无害,湖南25名儿童被骗食“黄金大米”,也会因为程序的不正义而影响推广。更何况,到目前,因为人体试验项目的不健全,时限的不够,对于转基因产品的利弊还难以确认。在此情况下选择中国儿童试验,即使不含有对国人的轻视,至少也显露了所谓“科研”的轻佻。 

  从这个角度说,当事人所说的“善意”,是不能服众的。疾控中心表达的歉意,也还远远不够。如果不能在制度上真正设立起防火墙,谁能保证,不会有新的“黄金大米”,在改头换面,一番粉饰之后,再次悄然而至? 

  与此同时,所谓的没有造成人体危害,不是处理此事的标准。是否涉嫌违法,是否存在利益勾连,才是着力之处。真相背后,还需要挖掘真相。这涉及到对社会底线和伦理道德的捍卫。在这样的底线面前,“科研”没有豁免权,否则,所谓科学就会失去意义。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商务部发布首批药品流通行业5项标准 12月起实施
下一篇文章:云南今年起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民意调查提高监管水平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