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对“地沟油”处罚太轻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11日    关注度:     【字体:

北京讯特派记者尹安学、洪启旺、薛江华报道:“我们应该加强立法,从源头惩处地沟油生产和使用者!”10日下午,在广东团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梁耀辉直言,现在的法规对地沟油处罚太轻,难以遏制地沟油的生产和销售。

  “地沟油”是人们在生活中对各类劣质油的通称,包括“潲水油”。有媒体报道,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万-300万吨。有人估计,在外面吃10顿饭,可能有1顿碰上的就是地沟油。

  地沟油的存在源于暴利。据悉,从餐饮业的餐厨垃圾中提炼1吨地沟油,成本仅300元左右,平均掏一桶油就能挣上七八十元。一个人通常每天能掏4桶,回收提炼之后,就算只按食用油市场价格的一半出售,每月也能赚1万多元。在暴利的刺激下,一些不法之徒明知地沟油对人体的危害极大,仍然铤而走险。

  “按现在的法规,处罚地沟油太难了!”在昨天的大会上,梁耀辉说,现在,基层执法部门接到举报,说有人在生产地沟油。但在进行处罚时,他却说,我生产的地沟油不是用来卖的,是给我自己的农用车当润滑油用的,执法部门没法处罚,只好离开,晚上他就把这个地沟油运到外面卖了。

  “得知他卖了,我们的执法部门就动用人力、物力跟踪,抓到他确实在销售地沟油,销售出去了两吨地沟油。按照地沟油的售价,执法部门只能罚他2000元-50000元,再没收他的非法所得,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梁耀辉说,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应该从源头加强处罚,让他不敢造假!

  记者了解到,对地沟油的监管涉及卫生监督、食品安全、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环保、公安和建设等多个部门,在现实中分工变成了分家,谁都有责变成了谁都无责。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重庆公安局长联合439名代表建议严刑峻法惩治食品犯罪
下一篇文章:日本各地出现不同程度食品短缺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