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评优创建一票否决
来源:中国日报    更新时间:2012年11月24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 (记者 谢贤伟) 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以着力构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对下一级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县(区),在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中实行一票否决。因有关监管部门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监管部门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意见提出,在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方面,各级政府建立健全辖区内跨部门、跨地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继续以粮、油、肉、菜、奶、调味品、酒类、豆制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在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接合部、学校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加强执法检查;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方面,各级监管部门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模以上生产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方面,重点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在加大资金和政策保障力度方面,各级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外媒:白酒塑化剂再引食品安全担忧
下一篇文章:明年起未成年人买酒 或需身份证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