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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良好的监管体系 从源头上治理伪劣食用油
来源:珠海特区报    更新时间:2012年11月22日    关注度:     【字体:

 随着健康生活理念的深入,食品安全尤其是食用油安全成为市民百姓关注的热点。一项调查显示,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正在不断上升。在食用油、肉类、蔬菜、调味料、餐具等多个选项中,有超过74%的受访者认为,食品安全链上,最不放心的是“食用油”。随着“三打两建”工作的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作坊、假冒品牌食用油,从源头上治理、切断伪劣食用油来源与渠道。为此,尽快构建良好的食用油行业监管体系非常必要。
  构筑行业监管体系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科学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我市食用油行业监管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珠海市食用油行业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食用油在生产、加工、储存、销售、餐饮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整治珠海市食用油市场,坚决打击“地沟油”的产业链,创建科学、依法、公平、高效的食用油行业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完善监管综合协调
  完善食用油监管综合协调机构设置,明确各监管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并理顺部门协作关系,落实基层政府食用油安全监管职责,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全程化、无缝衔接的食用油行业监管体制机制。
  贯彻落实有关食用油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食用油监管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食用油安全重大整治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协调重大、特大食用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全市食用油安全质量检测工作;负责全市食用油有关信息的综合和发布工作;统筹建立全市快速便捷、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食用油安全信息沟通机制;落实关于食用油的举报奖励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权益。(牵头单位:市食安办)
  推动完善监管法制
  针对各职能部门提出的关于食用油的立法建议、立法项目,尽快开展相关立法论证、审查、修改、定稿,并上报市政府或人大常委会审议,及时将食用油监管体系建设实践中的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建立健全食用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制度,畅通食用油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及检察机关监督渠道,强化部门间的定期沟通和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牵头单位:市法制局)
  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体系
  研究建立我市食用油生产企业生产、管理的标准体系和信息平台,引导我市食用油生产企业制定严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或通过行业协会、食用油企业联盟,制定食用油生产企业联盟标准,以促进食用油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研究完善食用油抽样与风险监测方式,建立科学的食用油检验体系,增强发现食用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能力。(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严把食用油生产准入关,食用油生产和分装企业必须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和分装,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加强对农村来料加工食用油小作坊的监管,农村来料加工食用油小作坊的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基本卫生条件,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不符合生产基本条件及食品油安全标准的小作坊依法查处。认真监督食用油生产者履行原料进货查验义务和监督生产者建立和执行食用油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格食用油标签标识监管。食用油产品包装上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等要求标示。定期对生产加工环节食用油进行抽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强化流通环节监管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进行许可,坚决查处或取缔无证无照销售食用油的行为。依法指导和监督食用油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指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食用油进货台账。加强对食用油的抽样检测工作。密切关注珠海市食用油质量安全现状,加强市场调研,对来源不明、感观异常、价格偏低或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食用油进行重点抽样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用油,要区别不同情况,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下架、召回、没收或罚款处理。严格食用油标签监管。并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粮油店等单位为重点,对“三无”散装油进行治理,要求市场上销售的食用油包装及标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严查处经营假冒伪劣、来源不明食用油、缺斤短两、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违法行为,确保我市流通环节食用油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严把散装食用油餐饮消费环节准入关,引导、鼓励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预包装食用油、定点采购食用油。堵住“地沟油”流向餐饮环节的通道,尤其是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火锅店、油炸食品店)、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的治理。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散装油标签标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抽检频次,凡发现使用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要依法处罚,对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进货价格明显偏低的,要进行重点调查,对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配合市城市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等其他部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处置餐厨垃圾(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并建立工作台账。(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构建投诉举报风险监测平台
  和珠海市消费维权申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话务平台和网络平台进行整合,建立覆盖全市的“集中接听登记、按职分转办理、定期反馈回访、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的便民、高效、权威的食用油投诉举报平台及食用油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加强日常巡查和受理群众举报,强化舆情监测。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食用油,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对食用油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投诉。(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管
  制定珠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回收登记制度。通过台账管理、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和流向追溯等制度,确保餐厨废弃物及其加工物流向的可查可控。严格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煎炸废油直接排放到雨水、污水管道,对违反珠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完善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实行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必须与经许可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企业签订协议,并纳入日常监管和信用考评的重要内容。收运企业应使用餐厨废弃物收运专用车,支持企业开展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引导、促进餐厨废弃物处置产业化、可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实行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和处置全程监控。以信息互通和信息技术手段为基础,强化执法为辅助,餐厨废弃物产生与收运各环节紧密衔接的全程监控机制,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协调规划、国土等部门,推进建立珠海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制定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价格管理,落实相关产业发展的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严厉打击违法提炼废弃食用油脂的加工窝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查处,对使用地沟油等涉嫌犯罪的行为要及时通报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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