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要求公开监管信息
申请食药局公开在发现塑化剂问题后的17个月里的监管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药局必须在收到申请后回复
新京报讯 近日,媒体爆出知名白酒塑化剂含量严重超标,引发市场震动。昨日,江苏南京的律师徐亚兵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有关“白酒塑化剂监管状况”的信息公开,目前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已经寄出。
“塑化剂”排查结果如何?
昨日,徐亚兵律师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公开,在发现塑化剂问题后的17个月里,针对白酒这类特殊食品行业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
昨晚,徐亚兵律师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作为普通男性公民,我也偶尔喝酒,白酒的"塑化剂风波"让我感到震惊,我有很多疑问,有些是关于"塑化剂"的,有些则是关于政府监管职责的,我期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部门能化解我的顾虑。”
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一栏,徐亚兵提出,2011年6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产品的紧急通知》至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餐饮行业针对哪些产品对“塑化剂”进行了排查?餐桌上常见的白酒是否属于排查之列?他希望国家食药局公布《通知》下发17个月以来,对餐饮单位含“塑化剂”产品的排查结果及问题产品清单。
食药局必须依法回复
此外,徐亚兵提出,2012年8月20日,中国酒业协会公布了《关于白酒产品塑化剂有关问题的说明》,而国家食药局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白酒中含塑化剂不对人体造成伤害?是否据此对白酒产品进行排查,并公告下架问题白酒?
徐亚兵再问国家食药局对此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以保障国人饮酒安全?事前监管方案是什么?对当前不合格企业如何追责?有无具体时间表?
最后,在“所需信息的用途”一栏,徐亚兵填写“与自身生产生活相关”。
昨天下午,这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寄出。徐亚兵预计3-4日内,可送达国家食药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徐亚兵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无论是否在国家食药局职责范围之列,国家食药局都应在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
对话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链太复杂了”
出了问题谁都不管
新京报:在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链上,有质检总局、食药局、卫生部、工商局等多个职能部门,你怎么单独就向国家食药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徐亚兵:说实话,我们公益律师聚在一起,对这个事也有争议,弄不清白酒“塑化剂”到底该哪个部门监管。我们甚至查阅了很多资料,请教酒业专家,希望搞清楚,“塑化剂”究竟是在白酒生产、运输、流通、贮藏,哪个环节出现的。最后,我们推断应该是生产环节,排除了工商局,和作为综合协调部门的卫生部,但还是在质检总局和食药局两部门之间,犹豫了很久。
新京报:根据《食品安全法》,食药局应该是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徐亚兵:对,后来我们查询到,去年6月,国家食药局曾下发过《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产品的紧急通知》,这说明,起码餐饮服务环节中的白酒安全问题,应归国家食药局负责。
新京报:你是不是觉得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很复杂?
徐亚兵:太复杂了。感觉我国的食品,很多部门都可以管,但出了问题,不知道是哪个部门管,哪个部门好像都不管。作为稍懂国家法律法规的律师,都拿不准食品安全问题该谁管,那普通老百姓不是更糊涂?
获取专业信息很难
新京报:有没有想过这次申请公开的结果?
徐亚兵:比较好的结果,国家食药局认为我申请的某些内容,确实属于它的监管职责,做出简单回应。坏的结果,无非是国家食药局把这件事一推了之,不回复,会回复称不是其职责范围,让我另找别家。
新京报:这两种结果,似乎都不太乐观。你这次申请,难道本身就对白酒“塑化剂”监管信息完全公开不抱希望?
徐亚兵:抱希望,但不敢奢望个人的一两次努力就能成功。食品安全领域非常专业,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出,公众只有愤怒、恐慌,但获得权威、专业的信息很难,也不知道从何保护自己权益。只希望通过公民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动,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信息更加透明。
白酒塑化剂风波事件大事记
2011年5月
台湾地区塑化剂事件爆发
2011年6月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简称食安办[2011]23号文
中酒协白酒分会组织调研塑化剂源头
2011年12月
中酒协通知,贯彻国务院食安办2011年23号文
2012年4月
中酒协白酒分会理事会会议再次强调严控白酒塑化剂含量的要求
2012年7月
中酒协在全国白酒国家评委年会上,再次强调严控白酒塑化剂含量
2012年8月20日
中酒协发布《关于白酒产品塑化剂有关问题的说明》
2012年11月19日
中酒协发布针对超标问题的说明
2012年11月21日
质检总局通报酒鬼酒塑化剂超标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