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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高度负责精神 培育严于律己作风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01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近日,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乳制品监管情况的履职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肯定这份报告充分体现了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称赞这种严于律己的作风实属难能可贵。这个批示,既是对质检系统的鼓励和鞭策,更是对质检系统的指导和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在全系统倡导高度负责的精神,培育严于律己的作风。

  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于律己的作风,是干好工作的先决条件,是成就事业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这种精神和作风,理想、抱负、事业、成就等都可能成为空中楼阁;而只有具备了这种精神和作风,才能产生源源不断的动力,更好地把事业推向前进。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于律己的作风,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正是有了这样的传统,我国才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辉煌成就。现在,对于负有产品质量监管责任的质检部门来说,更需要大力倡导高度负责的精神,更需要积极培育严于律己的作风。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事关党和国家的形象,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作为质检人,如果不能切实负起责任,甚至失职失责,那就会给党和人民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倡导高度负责的精神,培育严于律己的作风,必须有很强的忧患意识。忧患意识既是高度负责精神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严于律己作风的内在动因。我们要对党的事业、对本职工作始终抱着战战兢兢的态度,工作没干完、没干好,要有寝食难安的紧张,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要有始终放不下心的忧虑。只有这样,才能激起对事业的热爱和热情,才能对工作高度负责,才能真正做到“严于律己、出而见之事功”,从而也才能真正体现“心乎爱民、动必关天治道”。

  倡导高度负责的精神,培育严于律己的作风,必须突出一个“严”字。只有“严”字当头,才能更好地体现负责、更好地落实责任。质量安全问题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根源之一就在于一些人责任心不强,因而措施严格不起来,制度落实不下去。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每一项工作都抓严、抓实、抓到位。

  倡导高度负责的精神,培育严于律己的作风,必须从平常的点滴做起。古人亦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告诫,意在强调“细节”、“小事”的重要性,而倡导一种精神、培育一种作风,显然也要从细微处入手。每一个质检工作者都应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看似点滴的小事做起,自觉践行高度负责精神,养成严于律己的良好作风。

  倡导高度负责的精神,培育严于律己的作风,必须有制度作保障。倡导一种精神,培育一种作风,肯定要触及人的内心,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做下去才能见效的工作。因此,仅仅靠一般的号召和指示是远远不够的,关键是要有可靠的制度作保障。因此,要制定一系列标准、程序、规定和原则,而且要让这些制度充分体现约束性、权威性和稳定性,一经生效,有关单位和个人就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能打任何折扣。在目标清晰、责任明确的情况下,要不断加强对各级人员的监督和考核,把奖惩与制度执行过程、执行效果挂钩,实行人员绩效考核动态管理,形成监督保障目标执行效果的长效机制。

  当前,质检事业正处于一个非常关键的历史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全国质检系统干部职工一定要深刻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大力倡导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培育严于律己的作风,振奋精神,勇往直前,不断开创质检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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