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基本药物的质量,出现任何的质量问题,我们都是零容忍,一票否决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称“国家药监局”)局长邵明立在13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说。
据邵明立介绍,国家药监局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质量标准提高工作计划,完成全品种覆盖抽验任务,启动基本药物电子监管,逐步健全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评价体系,强化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使用各环节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是为了让老百姓切实能够使用上实惠的药品,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有些地方的基本药物招标出现了“超低价格”的药品。这种“超低价格”的基本药物,在价格超低之后,其质量堪忧。
“到2011年4月1日,参加招标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全部实行电子监管,时限没有余地,决心不能动摇,必须推进这项工作。同时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监管,严格实施企业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开展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开展全品种覆盖抽验。”邵明立在上述会议上表示。
对于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其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同等重要,邵明立表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将全面加强基层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
在药品监管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上,“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投入共计592亿元,用于改善监管条件。
而在整顿市场秩序和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整个药监体系打了两个翻身仗,使得药监体系因某些历史原因而“刮骨疗伤”之后,监管工作重新轻装上阵。
“必须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营造安全消费的社会环境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邵明立表示。
历史原因积累的“药害”,一度在“十一五”期间陆续显现,从“齐二药”、“欣弗”到“佰易”,无一不让人震惊。为此,专项整顿不停地在药监体系上演,从严打“一药多名”、药品注册申报资料造假,到严查虚假药品广告泛滥、非药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违法添加等,药监体系进行了深入整顿。
目前,在研制环节,国家药监局核查3.6万个药品注册和3.1万个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全面清查17.9万个药品批准文号,注销或撤销近5000个药品批准文号。在生产环节,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14张,撤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15张,收回《药品GMP证书》275张。在流通使用环节,监测移送违法广告35.3万个,撤销收回广告批准文号595个,对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2306次,移送关闭违法发布药品信息网站达1844个。
邵明立表示,将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为契机,加强药品质量全程监管,提高药品产业集中度。针对产业发展水平低的突出矛盾,加快制定和实施扶优汰劣、促进集中的监管政策,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引导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