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国家质检总局部署加强食品消费品安全监管工作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0年12月29日    关注度:     【字体:

  “食品消费品质量安全绝不容忽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品专项整治绝不能放松,基层监管机构的整顿建设绝不能懈怠。”12月28日,在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加强食品消费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总局局长支树平用3个斩钉截铁的“绝不”,道出了质检部门加强食品消费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恒心。本次会议由总局副局长蒲长城主持,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刘平均、孙大伟,党组成员王炜、张沁荣,总工程师张纲、总检验师项玉章出席会议。

  支树平在讲话中指出,食品消费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国家形象。全面做好食品消费品安全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的必然要求,是优化消费环境、拓展内需的有力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措施。质检部门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部门,维护食品消费品质量安全责无旁贷。虽然我们在保障食品消费品质量安全方面尽了很大努力,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作还有差距。

  支树平认为,从总体上看,我国食品消费品安全的总体状况是稳定的,抽查和监测的结果表明还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从社会面看,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食品消费品安全隐患很多,风险很大,必须引起高度警觉。以问题乳粉为代表的已知食品安全隐患尚未排除;一些新的技术发展又使新的安全风险不断出现;季节性和节日期间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消费品的问题更要格外警惕;我们的基层监管面临多种困难,确实有不到位、不落实的问题。

  支树平强调,元旦、春节临近,“两节”食品消费品专项整治绝不能放松。关键要做到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不能放松。首先要抓好风险分析,对系统内、系统外大量的食品消费品安全风险信息,要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在此基础上,组织排查隐患。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整治。有些假冒伪劣多发的地区要依靠地方政府,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出恶性事故。二是专项整治不能放松。专项整治要做到“四个必须”、“五不放过”,即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必须停产整顿;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吊销生产许可证;对于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必须按规定处罚,宁重勿轻;对于涉嫌犯罪人员,必须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企业违法行为时,要做到原料来源、产品流向未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品未召回未处理的不放过;不法企业未受到惩处不放过;企业管理和监管措施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没有做不放过。三是乳制品整顿工作不能放松。各地对问题乳粉的清查清缴工作要继续加大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地正在开展乳制品企业生产许可重新审核,这是一个重大举措,一定要从严从细抓好。该撤销许可的坚决撤销许可,该关停的报告政府坚决关停,并要跟踪监督,真正落实到位。四是节日重点食品消费品的质量安全监督不能放松。要特别关注过去已经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消费品,重点是与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息息相关的米、面、油、酒类、乳制品、烟花爆竹、儿童服装用具、电热和燃气器具等节日热销品。

  支树平要求,基层监管机构的整顿建设绝不能懈怠。他说,基层监管机构目前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观念落后、机构不全、人员不足、经费短缺,这些是老生常谈。关键要分类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对症下药”加以解决。如果只批评基层监管不力、观念不新,是对那些秉公执法、兢兢业业工作的基层同志的不公;如果只强调基层力量不足、违法行为难发现,会削弱我们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的决心和信心。今后,要通过“一转变”,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五加强”,加强一线监管力量、加强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加强经费投入和技术装备建设、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建设一支与食品消费品监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监管队伍,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各省、区、市质监局负责人,总局机关有关业务司局负责人,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机关及总局部分直属挂靠单位负责人等出席会议。《中国质量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温家宝称中国粮食储备将近2亿吨
下一篇文章:黑龙江食品工业产业布局凸显乱象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