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品安全监管,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就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品监管提出要求。通知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乳品采购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具体内容包括,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严格索取、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乳品(包括含乳食品)合格证明等文件,或相关采购清单、进货票据等;是否如实记录乳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是否制定并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乳品监督抽验力度,将乳品增加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必检项目,及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方案,确保乳品监督抽验的覆盖面和频次。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乳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乳品,要切实加大检查和清缴力度。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乳品,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未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未按要求采购、贮存和使用乳品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等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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