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菜篮子”负担成本难降 价格上涨已成未来趋势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12月01日    关注度:     【字体:

   日前,国务院发布遏制物价上涨的国16条,农产品第一次“享受”到只在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的“国×条”。在之后的10天内,其立竿见影的效果不负众望,老百姓手中菜篮正在减轻。而在期货市场,前期涨势最猛的棉花、食糖领跌大宗农产品,以20%左右的跌幅直线下滑,玉米、大豆、粳稻等粮食作物也中止涨势,出现小幅下跌,政策调控已经见效。不过,由于农资成本上升,农民、农田价值被重估,农产品上涨已经成为未来的大趋势。

 日前,国务院发布遏制物价上涨的国16条,农产品第一次“享受”到只在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的“国×条”。在之后的10天内,其立竿见影的效果不负众望,老百姓手中菜篮正在减轻。而在期货市场,前期涨势最猛的棉花、食糖领跌大宗农产品,以20%左右的跌幅直线下滑,玉米、大豆、粳稻等粮食作物也中止涨势,出现小幅下跌,政策调控已经见效。不过,由于农资成本上升,农民、农田价值被重估,农产品上涨已经成为未来的大趋势。

  资金外逃农产品期货市场

  早在11月12日,敏感的期货市场就已经嗅到了政策转向的味道,农产品市场从此从资金最汹涌进入的地方,变成了不断逃出的地方。

  11月12日期货市场此前“涨”声一片的走势突然转向,当日一开市,棉花、白糖等多个品种就告跌停,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无一品种上涨,超过半数品种跌停。截至目前,小麦、玉米、籼稻价格跌幅平均为6%左右,食用油、白糖价格下跌超过10%,棉价跌幅则超过了20%。中期研究院首席宏观分析师付鹏日前向媒体透露,此前涌入大宗商品的资金正在集体撤离。

  同时11月29日,国内三大商品期货市场交易所将所有上市品种的交易保证金统一上调至10%以上,为“拧干”投机水分再出一份力。当天成交量就有明显滑坡迹象,23个商品期货品种的总成交量较11月15日创下的历史新高减少了一半。

  期货下跌传导至现货市场

  与期货市场同时下跌的还有现货市场。以食糖为例,目前主产区报价大多跌至7000元以下,新糖报价也从7600元/吨回落至7000元/吨。记者昨天从广西糖网获悉,柳州中间商报价一级糖6850元/吨到6960元/吨,制糖集团新糖顺价销售。同时销区报价近期稳中有降,从近8000元/吨的高位跌落后,重庆、河南、安徽、江西、上海等地的报价每吨多在6950元到7200元左右。

  老百姓感受更深的则是提在手中的菜篮子“变轻”了。目前,1元2元的绿叶菜已经重现菜市场,平均降幅在10%左右。食用油也在下跌,记者从本市粮油批发市场获悉,“金龙鱼”、“福临门”等小包装油的批发价近期每箱降价多达5元至10元。超市里的促销价也重新出现。而随着柑橘类水果的大量上市,一度高至6元一斤的苹果也开始降价,记者昨天在联华超市看到,红富士苹果售价4.8元/斤,3元一斤的苹果也在水果摊上出现。

  农产品难逃上涨通道

  在柴油价格上涨,用工成本逐步攀升,大棚、保温薄膜、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年年上涨之下,农产品生产成本的提高已经毋庸置疑。。

  东方艾格分析师马文峰认为,中国农产品价格曾被低估,埋头黄土的农民并没有获得与之劳动相符的回报。尽管此轮涨价中农民获利可能大大少于经销商,但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合理评估其劳动付出来说,农产品价格应有合理上涨。

  更有业内人士认为,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产品价格和工业品价格相比都存在较大落差,相对于农资价格的持续大幅上涨,农产品的价格仍处于价格洼地,包括大蒜、绿豆以及棉花等产品的涨幅仍远远低于农资价格。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资、农田和劳动力成本的上涨无法回避,长期以来被低估的农产品价格将被重新估算,回到上涨通道中,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后的必经之路。(记者 张钰芸)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蒲长城维护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
下一篇文章:12条措施稳定物价 半月来新发地菜价整体降两成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