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陷质量门遭酒企“炮轰”
日前,贵州茅台第9次申请“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的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白酒业内的高度关注。五粮液集团董事长直言:“60%至70%的老百姓能喝得起、能接受才能叫做国酒。”另外,茅台产品被曝四年三检不合格,质量门或将成为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绊脚石”。“国酒茅台”遭酒企“炮轰”,被指名不副实
10余年间茅台公司共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9次注册“国酒茅台”的申请,结果是10年申请8次失败。然而茅台公司没有气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近期公布了商标初步审定公告,茅台集团2010年6月再次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
而后,五粮液、剑南春等5家四川名酒企业联名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一份报告,对“国酒茅台”商标提出异议。
这些企业认为“国酒”一词用在白酒商品上,意指“代表象征国家的酒”,属于对白酒质量和特点的描述,同时也应是国民普遍认可的,而不能是某个厂家自诩自封,更不应由哪个官方部门抛开民意为之加冕。
五粮液集团董事长唐桥日前表示,“一个企业带个国字号,另外一个企业要去申请,国家就乱套了,对这个事我不赞同。我们还是相信政府。”在唐桥看来,国酒必须是大部分老百姓能消费得起的酒,茅台显然不合适。他说:“60%至70%的老百姓能喝得起、能接受才能叫做国酒,不能你说是国酒就是国酒。” .
茅台产品被曝四年三检不合格
日前,南京工商局在食品抽检中发现贵州茅台生产的高级干红葡萄酒存在商标不规范等问题,认定为不合格。事实上在近四年的时间里,茅台的特制酒、迎宾酒等三次被质监部门认定质量不合格。
在南京市工商局日前进行的食品质量抽检中,共抽检了37批次葡萄酒,其中23批次被判为“不合格”,其中就包括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茅台高级干红葡萄酒。南京市工商局在检测报告中指出,茅台集团2007年2月13日生产的750毫升茅台高级干红葡萄酒,在个别产品商标标注中,存在中英文不对应及二氧化硫的标注不规范等问题。
有业内人士认为,茅台在申请“国酒”商标之时,切不能忘了产品的质量安全。没有质量安全的保证,茅台的“国酒”商标只会成为一则“笑话”,没有任何的意义。
茅台发布公告称“问题酒”已停产
16日晚,网上曝出一则《茅台集团关于“三检不合格”的郑重声明》的文章,在该声明中,茅台集团称之前被查出的问题酒,如茅乡特制酒和喜相逢·茅台迎宾酒早已停产。其称受检茅台红酒产品质量完全合格,广大消费者完全可以放心饮用。
(综合《中国商报》、《证券日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