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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打出有效组合拳 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10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近年来,福建省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2001年3月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并连续10年列入全省为民办实事项目。为了让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心,福建省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连续出台一系列实在举措,打出有效组合拳,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数据为证:2010年上半年与2000年相比,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超标率从30%下降到1.45%;水产品及水发制品甲醛检出率从7%下降到0.09%;产销环节生猪“瘦肉精”尿样抽检超标率从70%下降到0.02%。

    一套机制,搭建农田到餐桌“保护网”

    食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特别是涉及部门多,在实际工作中难免涉及部门责任交叉、监管空白的情况。

    为有效协调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省委、省政府根据福建省实际,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成立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常务副省长担任主任,分管工业和流通副省长任副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挂靠在省经贸委,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职责;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分别负责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的监管职责。

    在这套机制下,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省政府每年下达工作方案,将年度任务分解为60至70个项目,落实到各部门;各地实行市、县长负责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配合抓。福建省食品安全工作在省食安办的统筹协调下,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责,在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维权等各个环节,撒下一道“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大网。

    在这套机制下,实际工作中因部门职责交叉而不断冒出的监管盲点,都能很快得到填补。针对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不明确的问题,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食品安全有关监管职责分工意见,各有关部门有效协调配合。如福建省明确了餐饮加工配送单位由卫生部门负责实施经营许可和监管;前店后厂食品经营单位分成销售门店和加工两部分,门店部分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加工部分按照不同情况分别由质监部门和卫生部门实施监管;集贸市场初级农产品经营户由工商部门负责实施监管;食品仓储(含冷藏)专业单位由工商部门负责实施监管;豆芽菜生产由农业部门为主实施监管等等。

    六项重点,抓住整治“牛鼻子”

    牵牛要牵牛鼻子。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福建省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和具体省情,重点围绕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等“五类产品、一个行业”的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和专项整治。

    畜牧业,抓好无公害畜禽生产基地建设,打击畜禽养殖环节使用违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抓好生猪防疫检疫工作,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交易行为。

    种植业,大力推进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水产品,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加强水产品药残治理,开展产地水产品药残、流通环节水产品及水发产品浸泡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和贝类抽检,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饮用水,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组织开展城市供水水质和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开展瓶(桶)装饮用水质量抽检。

    食品加工业和餐饮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业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和小餐饮店、大排档等薄弱环节的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今年初以来,福建省按照国务院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开展了农产品质量、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食品进出口环节、畜禽屠宰、问题乳粉、保健食品、地沟油等九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保证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全省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七大体系,构筑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重点治理,还要标本兼治,构筑长效机制,方能确保食品安全。

    在实践中,福建省在食品安全领域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宣传教育“七大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保证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省人大、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相继制定或修订出台了《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暂行管理办法》、《福建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了《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方法》等一批地方性标准。福州、厦门市也制定一批保障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系列地方法规的出台,为食品安全长治久安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新要求,福建省正在着手制定全省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今后五年全省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

    经过多年的努力,福建省食品安全工作由点到面逐步深入,治理范围由城市到农村逐年扩大,考核的各项指标大幅度提高。福建省被国家经贸委等八部门列为全国“三绿工程”示范省,被科技部列为全国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综合示范区,食品安全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的肯定。

    食品安全工作的扎实推进,解决了吃的后顾之忧,保证全省干部群众能精力充沛全身心投入经济社会建设中去,在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伟大征程中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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