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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控烟14年无一张罚单 新条例仍以劝导为主(2)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26日    关注度:101     【字体:

 ■样本

  医院控烟不力 评优一票否决

  记者走访后发现,目前大部分医院基本看不到抽烟的情况,以市妇幼保健院为例,记者走访该院住院部多个楼层,均未发现一例吸烟者。多名接受采访的医生也证实,现在医院禁烟情况不错,医护人员在工作时间都不吸烟,患者抽烟的现象也不多见。

  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二医院)预防保健科控烟主管人员李女士介绍,虽然控烟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但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已初见成效。据她介绍,为了控烟,市二医院专门成立了控烟委员会并采取多项专门措施。在控烟委员会下面设立多个办公室,并由每个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控烟小组成员,所有的保安、卫生员也都要负责控烟巡查工作,“无论是医生还是其他工作人员,只要看到有人吸烟都会劝阻”。

  此外,市二医院还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奖惩制度,每个季度对各个科室的控烟情况进行检查,情况良好的奖励个人或部门300到500元不等,情况较差的则要罚款一定数额,“还将控烟和评优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李女士表示。

  李女士表示,控烟标识方面医院做了很多工作,并进行了3次整改,目前在诊室、医生办公室、过道、楼梯间等都做到全部张贴,“不论是从哪个方向来,都能看到禁烟标识”。

  另外,市二医院还专门将五楼外的室外场地列为吸烟区,“现在就完全禁烟,肯定不行。”但李女士表示,即使在吸烟区,医院也张贴了吸烟有害健康及戒烟门诊的电话等标识。

  “禁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市民的意识也是逐渐深化的,医院今年控烟情况就比去年好。以前劝阻的时候,还有很多人不乐意,现在大家都比较自觉。”李女士表示。

  ■他山之石

  香港:员工吸二手烟可起诉老板

  2009年7月1日起,香港所有公共场所全部禁烟,倘若有员工在工作场所被动吸二手烟,可以起诉老板。公共场所不仅包括绝大部分的工作场所和公众场所,如餐厅、办公室、学校、医院、街市、卡拉OK和酒吧等室内区域,还包括医院、学校的室外区域、公园、公众泳滩、泳池、大球场、公共交通交会处、湿地公园、扶手电梯在内的场所。违例在禁烟区吸烟人士将被定额罚款1500元,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检控,最高罚款5000港元。

  有关条例修订后,香港方面授权警方、控烟办公室和食环署等部门人员执法,对违例吸烟者索取姓名、住址及身份证明文件数据,并向他们发出定额罚款告票。获发告票者须于21日内清缴款项,否则会面临法院的传票,受到更高额的罚款额甚至判监。

  控烟办公室是香港卫生处专门成立的控烟主要执法机构,但其鼓励市民在碰到有人在禁烟区违例吸烟时,先向场地管理人投诉,要求其执行禁烟条例,如投诉未果再向控烟办公室电话举报。控烟督察在接到违例吸烟举报后,会到场进行突击巡查。此外,控烟督察也会主动到经常有违例吸烟的黑点进行突击巡查。

 ■三问修订送审稿

  一问 控烟要从源头抓起

  2010年,深圳启动了对《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的修订工作。2011年12月20日,深圳举办控烟立法高层研讨会,邀请国家控烟办、上海、哈尔滨、天津等控烟立法专家,专题研讨深圳控烟立法工作。2012年1-6月,深圳累计召开7次条例修改会,讨论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送审稿)》。

  修订送审稿除了明确执法的主体、确定建立12个部门联合执法的模式外,还特别强调公民的自身行为和教育,在控烟中以劝导为主,不强调现场处罚。

  面对修订送审稿,坊间诸多热议,不少市民更对此抱有期待。但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坦言,如果不从源头上抓起,公共场所控烟难度会很大。他表示,卷烟厂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商场里的香烟一个比一个高档,“公共场所的控烟却要靠市民的自觉性,叫老百姓不要抽烟,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为什么处罚只针对市民,不针对香烟生产商和销售方呢?”针对修订送审稿中“违例吸烟个人罚500元,单位罚3万元”的规定,杨剑昌表示,如果真的要禁烟,不能仅仅只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而要顺藤摸瓜找到生产方和销售方,从源头抓起。

  在这方面,英国、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的经验或可借鉴。据了解,这些国家不仅在公共场所实行禁烟令,也通过各种方式增加购买香烟的难度、降低吸烟者数量。英国下议院2009年通过一项修订法案,在禁止商店展示香烟的同时,也禁止商家通过自动贩卖机出售香烟。美国政府近年来则不断提高联邦烟草税,迫使烟草制造商提高香烟零售价格,曲线减少烟民。德国政府甚至宣布,各大公司在招聘新员工时,有权拒绝吸烟的求职者,优先考虑没有嗜烟爱好的应聘者。

  二问 多部门执法是否给力

  深圳是全国最早出台控烟条例的城市,但是条例实施14年来没有开出过一张罚单。究其缘由,虽然《控烟条例》规定控烟的执法部门为卫生行政执法部门,但记者从卫生监督部门了解到,该部门的管理职能中没有被赋予这项执法权。因此,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看来,要他们去对吸烟者开罚单仍“师出无名”。执法主体不明确,处罚力度弱成为控烟条例10多年来致命的弱点。

  据市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办公室负责人熊静帆介绍,为解决执法主体不明确这一致命弱点,修订送审稿参照广州和上海的控烟模式,明确了执法主体,并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模式。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包括教育、交通、文体旅游、公安、城管和市场监督管理等在内的12个部门联合执法,这些部门都拥有禁烟执法权。

  市卫人委疾控处负责人表示,根据场所性质分类,不同场所有不同的执法主体。比如医院由卫生部门执法,旅游景点就由市文体旅游局来执法。

  尽管修订送审稿已经明确了各部门联合执法的职责,但是这种联合执法的模式是否会有效,市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办公室仍有担忧。熊静帆表示,执法部门能否把控烟执法做到位,主要在于要加大巡查监督,但很多执法部门人手不足,能否巡查过来是个问题,“理论上卫生部门也可以就多个部门控烟执法的情况进行巡查,但是实际上卫生部门的人手有限,能否监督过来很难说。”

  在立法阶段,一些部门就曾表示,没有精力再负担控烟执法的任务。8月21日,市政府还专门就各部门在控烟立法中的分歧召开协调会,尤其是“说服”一些职能部门“附带”担负起控烟执法的任务。

  对于多部门联合执法,杨剑昌也表示了担忧,“比如说市场监管局管的是市场,怎么可能管到个人?如果多部门执法,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到底谁来处罚?”

  “12个部门联合执法,到最后可能大家都不管了,起不到效果。”杨剑昌说。

  三问 仅凭劝阻是否有效

  在熊静帆看来,相比劝阻和处罚,公众对二手烟危害的认识和健康教育更加重要。她表示,因为公众没有认识到二手烟的危害,所以对二手烟特别能容忍,也就不会去劝阻吸烟者,吸烟者就能随意抽烟,“我们对吸烟者进行调查,大部分的人也反映,如果有人劝阻,他们可以不吸烟。”

  “如果公众都去劝阻吸烟者,拒绝二手烟,控烟工作一定会有明显的效果。”熊静帆表示,市慢病防治中心曾在一些控烟专场活动中做过调查,调查显示,在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的认识提高后,大部分的人愿意去劝阻别人不抽烟。

  熊静帆的观点和修订送审稿的立法不谋而合。送审稿强调,控烟更多是靠公民的自身行为和教育,应以劝导为主,不强调现场处罚。

  “对违例吸烟的个人主要以劝阻为先,如果屡劝不改才会进行罚款,但罚款也不会现场收取。”市卫人委疾控处负责人表示,修订送审稿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是场所控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人有义务和权力劝阻他人吸烟,同时,也明确公民有义务有权利劝阻公共场所吸烟行为。

  但在日常生活中,看到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而不去劝阻的人占绝大部分。记者连日来走访多处公共场所,未发现有一例劝阻他人吸烟的案例。熊静帆也告诉记者,市慢病防治中心今年曾对几大无烟环境做过评估,结果发现吸烟的人不少,但几乎没有人去劝阻吸烟者。

  在吸烟极为严重的网吧、小餐馆,几乎所有的老板都告诉记者,小本生意靠的是回头客,让客人不要吸烟,说不定就会得罪客人,而且附近的同类竞争者普遍为吸烟者开绿灯,自己劝阻客人不要吸烟,就等于是赶客人走。

  在罗湖火车站工作的刘先生则表示,有时候仅仅提醒吸烟者把烟头扔到垃圾桶里,也会遭到他们的抗议。“如果仅仅靠劝,我觉得肯定起不到作用。”刘先生表示。

  “如果对在公共场所的吸烟者进行处罚真的是有法可依,管理就不该是劝阻,而应该是强制。”杨剑昌说。(记者 杜啸天 向雨航 凤飞伟 苏妮 张仁望 实习生 赫文靖摄影记者 何俊 策划 吕冰冰 统筹 杨磊 张仁望)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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