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药品市场安全整顿和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保障为重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出台《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起一套内部工作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办法》以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和非药品冒充药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医疗器械监管及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监管等六部分内容为工作考核重点。其中对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内容充分进行细化、分解,保证了具体措施的可操作性,一是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管方案,开展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处方、工艺核查和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要求建立基本药物品种监管档案;二是实施基本药物配送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数据库,建立基本药物配送单位档案和日常监管工作档案;三是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做到全覆盖,对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品种质量抽检达到全覆盖等。
同时,《办法》规定,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考核工作按年度采取单位自我评议与上级组织重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并对照《甘肃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标准》逐项打分,科学量化考核结果。将所有单位评议考核结果进行排序,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排序靠前的单位予以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