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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确保粮食企业安全度汛的通知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6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今年入夏以来,我国部分地区持续出现强降雨天气,南方多个省份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对粮食企业的设施和储粮安全带来威胁。为做好今年粮食行业的防汛工作,确保汛期干部职工人身安全、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度汛。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强化防汛意识,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防汛工作的领导,把防汛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要全面、准确掌握辖内库存粮油分布情况,分析汛情对储粮安全的影响,及早防范,及时应对。对处于水患危险区域的粮油、重要物资等要及时转移、疏散,尽量不在经常遭受水患影响的库点安排长期储存任务。要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防汛部署与应急指挥,落实通讯保障、防汛物资、抢险队伍等基本条件,确保库存粮油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资材档案安全。要完善汛期各项预案,切实按预案要求防范及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提高应变和救援能力。要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做好下一步防汛、防台风、防雷暴、防泥石流等工作。同时,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积极协助受灾企业做好受潮粮食的转运、晾晒等工作。

    二、加强监测,确保储粮安全。由于天气日渐炎热、雨水较多,汛区库存粮油面临高温、高湿威胁,加上新收购入库的粮食粮情复杂。因此,各地区、各单位要落实储粮安全责任制,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成立储粮技术专家组或工作组,加强对储粮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企业负责人作为储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大人员、物资、信息方面的投入,切实负起确保本企业库存粮油安全的首要责任。汛期储粮应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加强库存粮油的粮情监测,提高粮情检查的频次,尤其要关注露天储粮、高水分粮的储存安全,密切观察水分变化、虫害、霉变等情况,同时对屋面防漏、地面防潮、墙面防渗、门窗防雨等情况加强检查、及时修补,防范因渗漏、返潮形成的储粮安全隐患。二是保证夏粮收购安全。粮食收购企业要做好夏收期间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在设施、设备和人员上的优势,帮助受灾农民晾晒粮食,减少农民损失。

    三、加强管理,确保汛期安全生产。汛期的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复杂,各地区、各单位务必要提高警惕、强化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一是严格用电管理,检查线路、电器、设备的安全状况,各类生产、维修用电必须有电工到场,同时加强防护措施。二是对于水浸仓房,必须在确保仓房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出仓、卸载、移库作业,已经出现裂缝、沉降的仓房,要经有资质的机构鉴定、确认安全后才能再次使用,杜绝衍生事故。三是确保储粮化学药剂安全,严格遵守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与使用各项规定,强化储粮化学药剂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前把水患区的库存药剂转移到安全地方,避免浸泡、遗漏。四是要加强油罐安全管理,防止油罐在汛期发生罐体移位、储油泄漏。


    四、加强巡查,确保信息通畅。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严格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报告储粮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与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当地天气、水文、道路情况,牢牢掌握安全度汛的主动权。要加强值班巡查和领导带班制度,一线人员和领导同志要保持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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