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产业损害调查局召开白羽肉鸡产品上下游意见陈述会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5月19日    关注度:     【字体:
    商务部分别于2010年2月5日和4月28日发布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反补贴案的肯定性初裁。为了解白羽肉鸡产品案对上下游企业的影响,产业损害调查局与2010年5月12日在京组织召开了白羽肉鸡案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白羽肉鸡案产业损害调查组成员、申请人中国畜牧业协会、17家申请会员企业、本案上下游企业及经销商代表约70人参加了会议,产业损害调查局吴岩副局长到会并讲话。上海港豪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元亨食品有限公司等10余家美国白羽肉鸡产品的进口商或使用者要求旁听会议。

    申请人及其会员企业介绍了案件相关情况,并表示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受美国政府补贴和倾销进口产品冲击影响较大。与会的下游企业表示,对国内白羽肉鸡产业提起“双反”调查表示理解,希望国内白羽肉鸡企业在保证原材料产品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保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量充足。在听取上下游企业意见后,吴岩副局长表示,上下游企业之间是相互依存的,企业之间有共同的利益,调查机关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相关数据和证据材料都将予以充分的考虑。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餐饮具消毒单位每年至少受检一次
下一篇文章:合肥市委书记回复网友反映食品卫生问题留言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