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国家药监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强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
据了解,近年来由于各地高度重视和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一些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食堂从业人员还存在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两部门提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建筑企业主体责任,做到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国家药监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要督促建筑工地食堂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减少加工制作高风险食品。
同时,建筑工地食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持证上岗。建筑工地食堂要依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及时报告,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防止事故危害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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