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雪
国务院食安办副主任刘佩智11月2日在四川成都举办的“2011中英食品安全论坛”表示,目前,中国政府正在编制《“十二五”时期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今后5年,中国将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大幅度提高食品安全检验和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技术支撑能力。(11月3日《新快报》)
工业时代的食品安全监管对食品检测的依赖性越来越强,而食品检测需要经费保障,政府投入到食品检测领域的经费越多,食品检测就越到位,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就越给力,笔者作为一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这种依赖性深有感触。看到这则消息后,笔者倍感欣慰,内心充满期待,结合笔者在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对食品检测问题的一些思索,笔者建议:政府应该把钱花在刀刃上,建立“食品公益检测”制度。
当前的食品检测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商业检测模式,检测机构为企业;另一种是质监、农业等监管部门的内部检测模式。商业检测的费用高昂,一个批次动辄几百上千元,而监管部门的内部检测实际花销也不菲,由于各机关财务独立核算的原因,当检测机构向检测能力不足或根本没有检测能力的下级机关、辖区之外的机关或其他系统的监管部门提供检测服务时,送检机关往往也需要付出较高的检测费用。
按照食品监管计划,国家、省、市、县的监管部门每个月都要完成对应批次的食品检测,基层部门的监管检测任务最重,承受的经费压力也最大,尽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由同级地方政府拨付,但不少地方政府由于财力有限不能向监管部门足额拨付监管经费,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曾算过一笔账,山西省质监系统的检查频次如果要覆盖全省2488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0347种产品,每年共需检验经费8277.6万元,这一费用还不能覆盖其余的4800余家食品小作坊,而2010年山西省市县三级财政仅拨付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024.58万元,与实际需要有很大差距。(6月17日中国新闻网)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基层监管部门的职能发挥,不少部门都无法完成既定的监管计划。
食品检测的高门槛还给消费维权设置了障碍,一些消费者往往因高昂的检测费用而放弃送检维权,另外,在当前的检测模式下,各检测机构各自为政,送检部门也是随心所欲,容易发生重复检测、检测指标不充分不科学以及检测信息不能共享等问题。
建立“食品公益检测”制度不仅有迫切性,还有现实性,政府在整合现有检测资源的基础上,按照方便监管和维权的原则成立综合公益食品检测机构,并把经费拨给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向监管部门提供免费检测服务,核销买样费用,当然,如果一些消费者提出检测请求,检测机构认为确有必要时,也可向消费者提供免费检测服务,“食品公益检测”应力求全面充分,以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检测信息还要定期发布,全国共享,杜绝重复检测和检测信息影响的狭隘性。政府出钱建立“食品公益检测”制度和地方政府列支食品监管经费虽然花钱途径不同,但性质和目的是一样的,前者更有执行力和保障力,在这种模式下,监管部门就可以放手监管,消费者就可以放手维权,不必再为检测费犯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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