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卫生部牵头的8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目前已正式开始。据了解,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共82项,涉及基础标准、产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规范和检验方法五大类,其中四川省疾控中心负责承担了《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GB4789.12)方法修订和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添加剂标准的制定项目。
目前这2个项目都已通过立项,并进入起草阶段,将在一年内完成并提交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据省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安全所副所长许毅介绍,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添加剂标准属于重新制定,它作为食品添加剂用途为消泡剂,例如常见的豆制品、饮料、薯片加工工艺、发酵工艺中都会应用到。在我国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对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的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有明确规定,这次标准制订将会对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的成分、技术要求、检验方法等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和完善。
食品添加剂误区
说到食品添加剂,就不得不说到其中很多人都存在的认识误区。许毅向记者介绍,一些人认为食品中加了添加剂,就觉得是不好的,许多消费者在购买食物时,首先会选择那些标注了“不含防腐剂”的食品。这其实是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少吃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观念固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将食品添加剂列入“黑名单”。
食品添加剂到底是不是危害人体健康的“祸首”呢?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重要物质,举例来说,一些食品加入一定量的防腐剂,可以防止食物的腐败变质、延长保质期。从这个意义而言,如果食品不含防腐剂,很可能会更容易腐败变质、滋生细菌、产生毒素,从而导致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对人体造成更大的危害。
许毅告诉记者,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这样生产出来的食品就是安全的。相反,如果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对人体产生危害,这样的食品是不安全的。
非法添加物不等于食品添加剂
可以说人类社会,尤其是现代食品工业离不开食品添加剂,但是食品中非法添加物不等于食品添加剂。人们熟知的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等都是食品中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根本不是食品添加剂。据了解我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一起是由于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但食品添加剂却成了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替罪羊”,致使人们心目中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了食品不安全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