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业内称天价烟主要为官员消费 厂家送普通包装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7月17日    关注度:     【字体: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李妍|北京报道 

  2008年,它出现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的会议桌上。 

  今年6月,它出现在陕西省大荔县官池镇伍家湾村村委会迎接县委书记的会议桌上。 

  据说,它曾让几名官员丢了乌纱帽,是官员身边的“炸药包”;又据说,它是日常送礼中最安全的、变相的现金支票。 

  它的每次“出镜”,都会引发公众强烈的关注和无限的想象。 

  老百姓叫它“天价烟”,业内称它为单条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高档烟。记者查询到价格最贵的香烟为利群(富春山居),一条售价为5000元。 

  “特权”卖家 

  “红河·道2500元/条、真龙(盛世)2300元/条、南京(九五之尊)2000元/条,我这儿这三个最贵。南京九五之尊卖得最好,名气大嘛;红河·道懂的人不多,掂量不出价格来,送礼有风险。”虽然记者并没有说是买来送礼的,但老顾还是熟练地来了一番推荐。他说:“谁自己抽那么好的烟,都是送人。” 

  老顾在北京市朝阳区开有四个烟草零售店,卖了20多年的香烟,是“圈儿里”的能人,路子广、办法多,自称没有弄不到的烟。 

  在我国,销售烟草需要专门的资质证明,如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由各地烟草专卖局统一供货管理,货品品种和数量都有严格限定。 

  对于烟草零售店,各地烟草专卖局通常会按照销量等标准将其从低到高划分为:无星三类、无星二类、无星一类、一星(每季度销售600条)、二星(每季度销售800条)、三星(每季度销售1200条)等。 

  “销售越多,级别越高,能拿到烟的数量和种类也越多。”老顾的店是二星级,几乎可以通过烟草专卖局的网上订货系统拿到所有常规种类的香烟和足量的货。当然,不包括“天价烟”。 

  天价烟的正规流通渠道被严格控制,一般只会出现在“特供点”的专品陈列柜中,而且数量极其有限。在经济不太发达的地方,基本不会出现“特供点”,自然无法从正规渠道买到天价烟。 

  老顾进“天价烟”,凭借的是烟草专卖局的“关系”和烟贩子资源,“有正规烟,也有内供烟”。 

  所谓内供烟,就是从厂商内部直接流通出来的烟,有散装,也有成盒成条包装的,但都没有品牌标示和外观图样。“我们都叫白盒烟,价钱低一半,不过也真假难分。”老顾说,内供烟一般都是“应急用的”,“年底实在缺货才要内供烟,因为拿不准,不放心。” 

  能拿到“天价烟”,绝对是本事。“首先级别要够,一星级以下想都别想,烟草专卖局都不搭理你,常规种类香烟的正常供货能保证就不错了。”级别够了,关键还是靠“路子”。“里面要有人,一旦有货就通知你,或者直接从厂家调货,一般人做不了。” 

  近年来,“天价烟”屡遭争议,烟草专卖局对于“天价烟”的态度也越发谨慎。“拿货越来越难,主要靠烟贩子。”据老顾介绍,在二三线城市和小城镇,天价烟更容易到手;当然,销量远不如大城市。“烟贩子就拿到北京来卖,当然,这是违法的,有风险。” 

  每到岁末,老顾就成了圈里最牛的人,“附近几十家店都找我拿烟”。据老顾介绍,一条建议零售价在2000元左右的“天价烟”,从厂家流出时,价格通常在800~1000元,经过层层加价,到老顾的手里,价格在1500元左右,老顾“批发”给其他烟商,通常在1800~2000元,零售价格则会高达2300~2500元。“过年的时候供不应求,价格可以更高。” 

  在特定的圈子流通 

  卖了20多年的香烟,老顾也曾有幸尝过一根真龙(盛世)。“味道也就那样,尼古丁含量也不少,就是包装漂亮,有回收市场。”老顾仔细地想了想和一般香烟的区别,“顺溜,不呛嗓子,没了。” 

  2008年8月,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河烟草”)推出高端产品红河·道,零售价为2300元/条,一举成为高档烟中的翘楚。 

  当时,李佳(化名)在一家省级烟草代理公司任职。在她看来,“天价烟”确实有昂贵的理由,“产量确实很少,主要难在烟叶上,几乎每一片烟叶都是人工精选出来的,每200多公斤烟叶中选出1公斤做红河·道”。 

  作为烟草中的“贵族”,“天价烟”自然要在包装上下足工夫,除了烟盒更闪亮、大气外,烟草公司还经常附送价值不菲的赠品,如水晶烟斗、玉石过滤嘴、镀金烟灰缸、电话充值卡等。 

  与其他商品不同,“天价烟”往往是特定圈子的消费品。“烟草专卖局其实是推动‘天价烟’发展的关键环节。”李佳介绍说,“天价烟”主要在官员中流通,真正长期、稳定、量大的客户并不会在“特供点”和零售店购买,“太招摇了,而且价格高,还不能保证是真品。”因此,向烟草专卖局要货成为最好的选择。 

  对此,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刘志(化名)表示,推动天价烟的关键是需求旺盛,非法烟贩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烟草专卖局只负责流通、分配和管理,不负责量的多少,根本谈不上推动作用。经由烟草专卖局的高档烟,都是通过正常渠道流通销售的,不排除极个别人私相授受,但绝不是普遍现象。” 

  李佳曾专门负责“天价烟”的供应。“一般是有人问烟草专卖局要,烟草专卖局就会给代理商打电话,代理商再问厂家要,然后直接送到客户那儿。”在整个环节中,烟草专卖局完全掌控局面,但从不参与其中。 

  据李佳介绍,在某款天价烟推出时,其所在的省级烟草代理公司以每月一箱(每箱250条)的速度从厂家调货,却没有一条烟流入市场,“全部内部消化,直接供给烟草专卖局了。” 

  最有趣的是,“为了满足官员需要低调的特殊要求,厂家会体贴地附送白盒或普通烟盒的包装,方便他们装天价烟。”李佳说,从代理商处拿货时,老客户一般会主动问,有“外盒”吗?“客户不问,我们也不会主动提供。” 

  为了把高档烟打造成中国特色的奢侈品,各大烟草公司也非常明白“饥饿营销”的道理。“有些也并不是真正稀缺,而是厂家故意控制产量,造成抢购。”刘志透露说,“烟草公司会定时定量出产高档烟,尤其是春节前,高档烟的数量会大幅增加,但绝对不会供过于求让价格掉下来,只会更高或持平。” 

  “变相的现金、支票” 

  “‘天价烟’就像收藏品一样,它本身的价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体面,价格好估算,还可以快速变现,说白了,就是变相的现金、支票。”刘志说。 

  老顾的烟草零售店还经营着另一个项目“高价回收高端烟酒”。“经常一条烟这个星期被买走,下个星期又回收回来了。”老顾笑着说。 

  去年春节,老顾那儿的真龙(盛世)和南京(九五之尊)都严重缺货,他就从烟贩子那儿买了“内供”白盒装。为了区分,老顾在烟盒的边角处做了记号。 

  “整个春节,这批烟就在我手里卖出去、买回来,不知转了多少圈。”老顾说,每次回收高档烟时,他都会习惯性地看看烟盒边角,“是不是又回来了。” 

  老顾推测,“一条烟只要超过1000元,基本都不会是自己抽的,都是送礼,很多收到礼的人也不舍得抽,就又卖回来变现。” 

  买“天价烟”的人并不多,甚至其中一部分已经和老顾成为了朋友。“很多都是送给官员,官员认这个,不敢收真金白银,就收这些,当过年的串门礼了,回头一变现,就是几千块钱。” 

  送礼的人也多是代表公司办事。“个人一般不会花那么多钱,都是公司报销,所以不嫌贵,当然,要开发票我们是加价的。”老顾说,开发票一般要加价100~200元。 

  除了官员,“部分企业领导也认这个,一般年纪大点的领导都好这口。”老顾总结了一套送礼“必杀技”,“官员送烟酒,国企爱旅游,外企要现金,私企全都有。”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一个有关提高烟草消费税的研讨会上说:“在公款和私款消费的边界上,最模糊的就是烟和酒。而且,用公款购置高档香烟,普遍被视为政府正常行为而未被纳入审计范围。这样,某些高档烟的消费就有了基本的支撑力,这部分的消费不会因为烟草消费税的提高而减少。” 

  虽然刑法规定了公职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很难用来衡量公职人员收受的属于礼品范畴的天价烟。 

  “‘天价烟’身上承载的是中国的礼品文化,甚至是‘办事文化’,这与社会风气、制度设计都紧密相关。”刘志认为,“天价烟”绝不可能消失,只可能越来越隐蔽。“只要送礼之风不绝,‘天价烟’就永远有市场。”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洋品牌为何屡触质量红线?
下一篇文章:要想食品安全,需多方努力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