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天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8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国庆节将至,为防范国庆期间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日前天津市卫生监督部门出台多项举措,从即日起着力加强全市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保障市民饮食健康。

    据市卫生监督所介绍,一方面,从即日起,天津市将严防集体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包括继续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的卫生整治,积极推行“安全盒饭”进校园和饭菜留样制度,禁止学校食堂加工和食用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各类餐饮食品;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原料采购和食品加工等过程,禁止建筑工地食堂采购、加工和食用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风险性食品,提高工地食堂卫生水平;加强农家乐旅游点的食品安全监管,涉农区县卫生局要依法实施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提高农家乐旅游点的食品卫生水平;还将加大对重要大型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力度,进一步落实100人以上集体就餐备案制度和食品留样备检制度,预防婚宴和集体会餐等活动中的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国庆期间重要大型活动公共卫生安全。

    另一方面,进一步依法严肃查处并取缔餐饮无证经营;支持指导小餐饮改进卫生设施条件,禁止不具备条件的小型餐饮单位制售冷荤菜品和其他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餐饮食品;严禁未经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从事集体用餐供餐活动,禁止卫生信誉度A级以下单位向重大活动提供快餐;禁止未经卫生审查许可从事餐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禁止向餐饮单位提供不符合餐饮具清洗消毒卫生标准的餐饮具;另外将强化对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监管,进一步规范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等。(完)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公开征集市民建议
下一篇文章:社科院专家CPI 应调低肉价占比 看重物价环比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