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昨日,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了刚刚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今年要在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这给今年的“3·15”增加了分量,也让人们对“3·15”后的消费环境寄予更多期待。
作为一名消费者,人们拥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和提出消费意见等4项基本权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监管和执法不到位,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不安全、不合格产品频频流入市场,招摇过市,堂而皇之地进入百姓生活,使人民群众的健康和财产蒙受损失。
回望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件接连发生,已经成为消费领域的突出矛盾,成为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之一。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现在群众最不放心的是食品和医药的质量。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今年要在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