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组成调查小组,对北京地区销售的部分预包装食品的文字大小标签标注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在5月29日举行的食品包装安全与环保交流发布会上公布调查结果。
据悉,在此次被调查的28个预包装食品样品中,有15个样品的最小文字高度小于1.8mm(样品包装物最大表面积均大于35cm2),甚至一些食品包装物面积很大,其标识文字印刷得却异常微小,这是此次调查中最为严重的一个问题,企业往往只重视包装标签的内容却忽视了文字大小,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企业对国家标准的重视程度不够;还有些食品如桶装方便面等的包装颜色为大红色,文字颜色却为亮金色,字体小又不易辨识。
调查结果显示,统一卤肉面包装颜色为大红色,文字颜色却为亮金色,字体小不易辨识。对此,该调查机构称,该调查机构反问称,“企业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节约成本?还是想要隐藏什么信息?”
据了解,新标准中对标签中强制标示的文字大小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当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当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积小于10cm2时,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当最大表面面积大于10cm2但小于等于35cm2时,食品标签应当按照标准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性内容。根据标签面积具体情况,标签内容中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可以小于1.8mm,应当清晰,易于辨认。
此次调查由调查组随机对北京地区超市中的部分预包装食品,包括保质期较短(7-10天)的酸奶、面包、熟食;保质期较长(3-6个月)的饮料、糕点,保质期很长(9个月及以上)的方便面、派等食品进行随机购买,以食品的生产日期为参考,进行了购样、拍照,并对样品情况进行了统计、对比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