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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库大火烧出了“粮仓硕鼠”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12月15日    关注度:     【字体:
 -河南开封 雷振岳

  “一女两嫁”,一个粮库,得到国家和群众两方面的经济收入,欺上瞒下,铤而走险,瞒天过海,而且粮食储备库也不付出任何劳动,不承担任何风险。

  12月4日《成都商报》报道,11月30日,位于自贡市荣县的四川省荣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发生火灾,经过消防员的抢救,大火被扑灭了,但是,被烧毁的不是粮食,而是果冻、可乐等副食品。据了解,这个粮仓被租出去给个体户当作储放副食品的库房了。12月2日,记者了解到,该粮库有多个粮仓空置,且出租的不止一个仓库。

  “民以食为天”,粮食不仅是人们基本的生活资料,更是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所以,国家才不惜重金建设国家粮食储备库,2002年,中央储备粮管理局还为各粮库提出了“安全储粮、科学保粮、规范管理、降低成本”的经营目标。《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中央储备粮的垂直管理给予支持和协助。”为了构建粮食安全,国家还提供了充足的保障资金,“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中央储备粮的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负责对中央储备粮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安排中央储备粮所需贷款,并对发放的中央储备粮贷款实施信贷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挤占、截留、挪用中央储备粮贷款或者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

  尽管荣县国家粮食储备库说“粮食局称储粮达标”,堂堂的国家粮食储备库却“共有41个仓库,目前半数以上是空仓”。“有给米厂的,还有用来储存副食品的,而且连驾校的教练车也开到粮库的库区来路训了”。收取租金,谋取私利,国家职能严重悬空。粮食储备库既然国家备案的储粮机构,如果不是一场大火烧出了“粮仓出租”的内幕,国家有关部门肯定一直认为,荣县粮食储备库一直在发挥着积极有效的储粮功能,当然,这些粮食库也就在顺理成章地享受国家提供的储量补贴。 —大火不仅烧出了“出租黑幕”,更烧出了荣县国家粮食储备库的不法勾当:一边套取国家的粮食储备津贴,一边却将粮库出租,收取租金。“一女两嫁”,一个粮库,得到国家和群众两方面的经济收入,欺上瞒下,铤而走险,瞒天过海,而且粮食储备库也不付出任何劳动,不承担任何风险。“荣县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作为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绝对不能将中央储备粮轮换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经营”,这种厚黑行为真的令我有点震撼了。

  想到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今年3月的“危言耸听”:“国家粮库有无虚报?建议国家予以查实。 ”袁隆平说,由于国家对粮库有补贴,所以虚报后可以冒领这部分补贴,另外,空的粮库还可以转作他用,用以谋利。现在看来,袁隆平的话并非虚言,而是振聋发聩的“前瞻性预警”。

  关于对国家储备粮的监督检查,《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还规定:“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加强对中央储备粮的经营管理和检查,对中央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对危及中央储备粮储存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报告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中央储备粮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举报事项的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也就是说,加强监督和检查一直是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分支机构以及各界的重要职能。“粮食局作为粮食企业的行政主管单位,在发现其代储企业违规经营其他业务时,有及时制止并处罚代储企业的职责”。为什么荣县国家粮食储备库的这个猫腻没有人举报,没有职能部门查处呢?这些明眼人就能看穿的虚假却一直被盖得很深,我们只能认为,这是上级有关部门的重大失职,或者有不可告人的暗箱操作。因为有人不愿意让真相暴露,侵害了他们的既得利益。

  因此,对于大火烧出来的粮仓问题,舆论监督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更要一查到底,追根溯源,将那些“幕后硕鼠” 揪出来,严肃查办,决不姑息。同时,各地应该开展一次打击“粮仓硕鼠”的专项活动,有关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尊严和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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