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5月9日讯 记者胡建辉 针对一季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情况,卫生部近日发出通报,要求各地继续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杜绝中毒事件的发生。
今年第一季度,卫生部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7起,中毒438人,其中死亡12人。与2011年同期相比,报告起数增加4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中毒人数减少22.6%。
报告显示,第一季度,有毒植物及毒蘑菇食物中毒事件和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死亡人数共占总报告起数、总死亡人数的64.7%和66.7%。6起有毒植物及毒蘑菇食物中毒事件分别由未煮熟四季豆、未煮熟豆浆、草乌、苦檀子、断肠草和毒牛肝菌引起。5起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中,4起是亚硝酸盐中毒,1起是有机磷农药中毒。
第一季度, 按食物中毒场所分析,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其中,亚硝酸盐中毒事件3起,死亡3人 ,有毒植物及毒蘑菇食物中毒事件3起,中毒83人,死亡2人,肉毒梭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2起,死亡3人,有机磷中毒事件1起,死亡1人。
通报指出,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件容易发生;同时,各种野生植物和蘑菇将陆续进入采食期;随着农药类化学物的广泛使用,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风险将不断增加。各地卫生部门要因地制宜,告知公众不要随意采食野菜、野果等野生植物和野生蘑菇;要继续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其对于四季豆等容易导致食物中毒的食物采取可靠的烹饪、加工和储存方法,杜绝相关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